擊壤當歌:只有暴民才能終結暴政-項小凱 獨立專欄作者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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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5名城管與一名小販,就佔道經營問題發生衝突。此時,一名路人用手機拍下衝突過程,但此舉被城管發現。據目擊者稱,城管立即上前呵斥搶奪手機,並毆打該路人,以致其受傷吐血。
隨後,事態的發展急速逆轉。被城管激怒的圍觀人群,迅速聚集,反過來圍住毆打這5名城管。根據網絡上傳的一張照片,聚集者估計至少有數千人,在照片視圖的中央位置,一群人正在掀翻一輛據說是趕來救治受傷城管的救護車。
每逢類似事情發生之後,中國的網絡言論觀點,幾乎必然要分成激烈對立的兩派。一派為民眾的暴力抗爭鼓掌叫好,而另一派則強烈譴責民眾使用暴力,並且一貫地將這種群體暴力行為,與歷史上的紅衛兵義和團掛鉤,進行法律與道德的雙重抨擊。值得一提的是,譴責派並非是簡單地代表政府立場,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間相當一部分的真實態度。這種針對「暴民」行為的民間立場的分裂現象,在台灣「太陽花」學運事件上,也有過充分的體現。
譴責暴民的「理中客」們(這部分人常以理性、中立、客觀自居,由此得名),除過他們的主觀偏好與語言修辭的成分之外,更在於他們堅信「暴民與暴政共生一體」的邏輯。在他們看來,暴政產生暴民,暴民反過來又促生暴政,兩者形成一種雞生蛋、蛋孵雞的死鎖邏輯。於是,相當多的理中客們,或許他們並非是專制的鐵桿擁護者,但在這種邏輯觀念的引導之下,很自然地將對暴政的一腔憤怒,投射到對暴民的口誅筆伐中去。
但這種暴政暴民的共生邏輯,如果勉強說不上錯誤的話,也是非常膚淺的認識。歷史上,秦始皇收盡天下兵器,鑄十二金人,為的是斷絕民眾的武裝反抗能力;滿清康雍乾三朝,大興文字獄,為的是根除漢人的反滿意識。無論是分析其動機,還是考察其後果,暴政並不是製造暴民,而是製造無數的對統治者俯首帖耳的奴民。暴政與奴民,才是真正的一對政治共生體。
但是,暴政終究不能永存。而當暴政越來越臨近滅亡,統治者就越來越倚重毫無掩飾的暴力鎮壓,支配與反抗的博弈,也就因此越來越趨於血腥化。正因為暴力是暴政唯一能聽懂的語言,所以幾乎毫無例外的是,歷史上的暴政,最終都在暴民的反撲中慘烈結束。
由歷史所歸納出的事實不難看出,並非是暴政製造了暴民,而是只有暴民,才能終結暴政。否則,按照暴政自身的意志,由其所製造的無數奴民,將會無限延續暴政的統治。所以,暴民不是暴政的產物,恰恰相反,暴民才是暴政的天敵。
從自由主義的視角來看,對於暴民的道德譴責,也毫無意義。自由觀念的核心,在於個體權利的天然正當。而當權利失去保障之際,法律也形同虛設之時,按照自由主義的理論,個體將被迫進入到放棄秩序的「戰爭狀態」,不得不訴諸暴力,來捍衞個體的自由。當暴政橫行時,暴民就是義務,這才是自由主義者應該擁有的觀點。
另一個關鍵的問題,在於暴民所帶來的不可預測的社會風險。很顯然,暴民未必能有效控制暴力,他們所帶來的外部性,例如對其他非相關人員的傷害,也無法完全排除。這一點,正是諸多理中客們,譴責暴民的另一個原因所在。暴民所導致的失序風險,也就是所謂的天下大亂,極不符合理中客們的品味。
但是,恰恰在這個問題上,更能追問一個人的政治立場原點:他或她所追求的,到底是真正的自由,還是廉價自由包裝之下的專制利維坦。
在自由主義者看來,真正的自由,只存在於權利的平等之中。而如果某種社會秩序,所導致的是嚴重的自由缺失,那麼甚至還不如取消這種秩序,其結果反而更為公平。儘管這樣一來,必然會導致出現某種程度的社會混亂,但每一個人,在享受權利與承擔風險方面,卻會因此而面對等同的概率。換言之,被剝奪自由的群體,有權利選擇進入「戰爭狀​​態」,訴諸暴力去實現自身的權利救贖,而讓這種無序狀態的風險,由整個社會來平等分攤。這種混沌無序,未必被每個人所喜,但其公平程度,卻肯定好過暴政統治下的有序的專制社會。比之於專制的有序,無序恰恰是另一種更為原始更為正義的狀態。
對於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來說,即便是極度厭惡因暴力抗爭而導致的社會失序,卻也不能冒用自由之名,對暴民進行譴責。這是自由主義的邏輯自洽。專制下的扭曲自由,必然缺失公平;在專制之下偏好自由甚於公平,必然會滑向威權專制的利維坦主義。遺憾的是,從目前的網絡爭論來看,在國內擁有一定話語權的主流自由派,大部分人還停留在譴責暴民的程度。時至今日,這一自稱自由主義群體的觀念水平與邏輯能力,仍然如此低劣,不得不說,這又是一個中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