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之聲:公共外交與三改一拆-容永祺 全國政協委員

20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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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拆教堂和拆十字架,令海外人士擔心國家宗教政策改變。
過去半年,香港和海外新聞媒體有不少關於浙江省各地拆教堂和拆十字架的報道,這些報道透過網絡傳播,令不少海外人士擔心國家宗教政策是否有所改變。筆者就此曾作了解,確悉國家宗教政策並未改變,亦不會改變,並會確切依法處理宗教事務。
拆教堂事件,源於浙江省政府「三改一拆」行動。所謂「三改一拆」,是指浙江省政府規劃於2013至2015年間,在省內深入開展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築的三年行動,旨在推進新型城市化、改善城鄉面貌,和優化人居環境。
然而,在香港及海外媒體見到的「三拆一改」,卻是倒下的十字架、群眾衝突和對峙。聽聞近日有些建在依法建築的教堂頂上的十字架,也由於聳立在高速公路旁,因有礙市容而遭拆下。
我們理解地方政府依法施政的決心,亦堅持教會應遵守國家法律。若有違規建築,應主動協調,尋求解決,甚至接受清拆。只是,如果教堂沒有違規建築,十字架卻被強行清拆,道理便說不通。
要依法治國,我們便先要訂下法規,才有規可從。我們要先訂立了教堂選點、教堂與十字架比例、十字架大小等相關法規,才可根據法規判定該等建築有否違規,該否清拆;如隨意以有礙市容為由而清拆,便難說是依法治國了。
筆者求證後雖知悉國家並無打壓基督教的意圖,但事件已嚴重損害了國家這十多年來建立的和諧宗教政策及公共外交形象,故有下列建議:
一、由於浙江省內不少建築物(包括教會建築)都存有違規建築,今次要在三年內改造和拆除全省違法建築,任務艱鉅,值得多費時間向受影響團體及人士解釋政策,給予適當期限自行糾正;若無法改善,才採用清拆手段。
二、地區清拆違章建築,宜在社會普遍性推行,不宜只集中清拆教堂等宗教違規建築,以免讓人誤以為是針對性的打壓宗教行動。
三、對於歷史積存多年的違章建築,或可能是因政府監察審批失誤而產生的違規個案,又或是上任官員口頭批准的個案,政府不宜一刀切強行清拆,應考慮採用協商補償等方式酌情處理。
我們支持中央與地方政府依法施政,但拆除十字架會嚴重傷害基督徒的宗教情感,亦激起世界各地基督徒的關注。清拆基督教的十字架,猶如清拆中國人的祖墳,其牽動情感的強烈,可想而知。
我們不願見到由於政策執行的差異,導致國家辛苦建立的宗教寛容及自由的良好形象毀於一旦。強拆行動應是在符合法理及情理依據下,仍無法可施才採取的最後手段。地方官員如能以寛和共融的原則,透過協商尋求雙方共同接納的方案,必能達至雙贏,甚至是國家、地方和市民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