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木三分:教授性丑闻处理大不同-乔木 北京传媒学者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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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迅速处理与女学生发生不当性关系的副教授。
北京大学某副教授,由于和来华在职读博士的女留学生发生不当性关系,被人向校方举报。媒体采访女方并跟进报道后,北大很快对男老师做出处理:“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职务和资格、开除出教师队伍”,即中国俗称的“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是最严厉的处分,也是迄今为止类似丑闻中最重的处分。
教师干下这种作奸犯科之事,无论何种理由,无论学生如何,都应该是教师的完全责任,因为教师所处的位置、职业要求、社会影响不同,应予严惩。但具体怎么处理,中国和美国不同,中国内部也不同。
美国很简单,也只有一个标准,只要出了这种事被发现,不论情节后果,一律是开除教师。中国则标准不一,处理结果也不同。
最着名的是官学机构中央编译局的前局长衣俊卿,他是教授,也是博导,不仅多次和女博士发生性关系,还涉嫌受贿、学术腐败,但最后也只是语焉不详的免职而已,副部级的待遇不知是否保留,但仍然是教授,指导博士,身兼多职。
再看上海,同一所大学也有两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因嫖娼被警方通报校方,这已经不仅是有违师德,还是违法问题。但最后的处理:开除党籍、留校查看,停止教学和教授待遇三年,但可以从事科研活动,指导学生。学校想留,但当事人无颜再留,最后自动离职。和北大副教授同一专业的复旦国际关系学院,有一位更知名的博导教授,和女博士闹出绯闻,被人家的丈夫满校园追打,最后也是双方息事宁人,校方闻而不问,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公众关注的厦门大学教授性侵案,今年10月14日厦大公告:“经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属实……给予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虽然有处分,但并没有行政开除,是否还能做研究,将来能否恢复教师资格,就不知道了。
实际上以上只是公开报道的案例,还有一些未公开的。学校一般的做法是,只要没有受害方和舆论的压力,能不管就不管;有时媒体和公众都在热议,校方也充耳不闻;即使要处理,也尽量内部通报,小范围传达,减少对当事人和学校的影响。实在不得已,才会像北大和厦大这样公开。
厦大是受害人不断举报并在网上爆料,媒体跟进后证人证据越来越多,校方才处理。北大这个更有意思,除了举报和媒体报道外,另一方怀孕不愿堕胎、其留学生身份,大概也是校方迅速、公开、从重处理的影响因素。在北大的公告中,有这样的表述:“……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或能说明问题。
时下的中国,官员只要其他方面不出事,通奸、性乱都不是问题,即使出事了,性丑闻也不会单独处理、公告。教师有违师德被处理,虽不能和官员比,追求绝对的公平,但至少要有相对的公平。不同地位的老师、不同档次的学校,只要是相同的问题,不应有差别的待遇,出现教授性丑闻,处理大不同的结果。否则,不仅当事人不服,旁人也觉得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