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看中國:只能在邊緣活動的中國民間機構-麻生晴一郎 日本作家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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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一邊開放市民活動,一邊壓制市民活動。圖為被查封的立人鄉村圖書館。
最近中國很多民間機構被官方壓制,受到很大的壓力。立人鄉村圖書館等從事有意義活動的民間機構遭遇閉館。警察介入市民活動現場的現象越來越多。很多活動家被抓,被帶走,被調查。可以說目前是中國公民社會的黑暗時期。
但不能說中國政府只壓制市民活動。有的民間機構,最近經常在大學裏演講,跟有些地方政府和國內民間財團合作,能動用豐富的資金。對受於壓力的民間機構來說,這些成功的民間機構是「半官方化」的,他們不算市民活動。但客觀地說他們也是民間機構,算是市民活動。另一個方面,最近幾年中國政府促進放鬆對民間機構的管制,例如目前在不少的地方開始讓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四類社會組織,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另外地方政府和民間機構的合作也增加。這些事實說明了中國政府還實行培養市民活動的政策。
中國政府一邊開放市民活動,一邊壓制市民活動。從這兩個矛盾的動向,我們可以認爲,中國政府主要想把在邊緣領域抬頭的民間機構移到政府的管制內。在中國登記民間機構的手續從來就是很煩雜的,大部分的民間機構是以有限公司的形式運營。他們受制於警察的介入,很難在國內的大媒體介紹自己的活動,只好在邊緣領域上活動。中國的市民活動大都是不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發展,主要依靠市民活動家、律師、公知、職員、志願者、會友等人士的努力地發展。這些邊緣領域下的活動維護很多公民的權利,吸收很多對國家不滿的公民。
對執政者來講,在他們管不了的「灰色」領域裏,民衆的不滿和維權活動抬頭的可能是讓他們不安的因素,想把這些活動的一切都擱在他們管理下。如果好意地看中國政府這些做法的話,官方和民間勢力團結一致地做事是解決環境、貧困、三農等課題的好辦法。政府管理市民活動在外國也不少見。
但是,如果要使這些做法起到正面作用的話,就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中國政府要執行清白廉潔和很公平的政治,例如積極地接受異見人士的意見,努力糾正官民之間的收入差異等。如果中國政府有腐敗、向錢看、不公平、輕視公民權利等問題的話,這就可能造成這些「官民合作」的做法迴避了解決有些社會問題的負面作用了。在邊緣領域抬頭的市民活動,他們對中國政府來講是不穩定的因素,但對中國社會來講,他們發揮了填補政府未能解決的很多課題的作用。我認爲,中國的這些市民活動是跟政府保持一定的距離,按草根的角度解決社會上的課題,這是在一黨獨裁國家裏唯一正宗的市民活動。壓制和掃除這些活動,會引起讓中國的很多社會課題產生更嚴重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