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评灌灌:免于恐惧 才能获得自由-廖保平 独立作家

20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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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有很多人因恐惧而活得畏畏缩缩,生活中布满了“禁地”、“雷区”、“红线”。
前几天,我在微博上写下这样的文字:中国的老百姓是全世界最好的,即使受了天大的冤屈,国外媒体要采访,也会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国家的事、我们家的事,你们别管了。”可以评选为感动世界人物。
这是看到内蒙古高院关于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立案再审的消息公布后,国内外媒体记者蜂拥而至,纷纷要求采访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夫妇,他们却只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拒绝了国外媒体的采访而写。
依照常理,在法院立案再审的节骨眼上,李三仁夫妇借助中外媒体壮声势,一吐积压多年的不快,是多好的机会。即便拒绝外媒记者采访,也可以找一个更体面的理由,而不至如此“体谅”。
有论者说,两位老人之所以如此做,很可能是事先被当地官方打了招呼,不敢接受外媒采访,因为记者采访完就走了,而他们还得生活在那些官员的治下,权衡左右,只好选择拒绝。
为什么很可能被事先打招呼?概因当局担心一件刑事案件,经不受管控的外媒报道,万一上升到政治高度,说不定又要批评中国大陆的司法不公、人权等问题,影响大陆的国际形象,故而提前给二老打招呼。
其实,就算二老没被事先打招呼,凭他们几十年的人生阅历,恐怕也不敢轻易接受外媒采访。个人私自对外发声,万一捅出点什么,会被上升为外交问题、政治问题、安全问题,吃不了兜着走,有摆脱不了的麻烦。要在过去,别说在这种事情上发声是危险的事,就是海外有亲戚、有“海外关系”,也是一辈子沉重的包袱。
所以,与其说二老的拒绝源于愚昧,不如说源于恐惧。是因为害怕可能被“秋后算账”,害怕一切或隐或现的打击报复,害怕失去现有的安稳日子,虽然有天大的冤屈,难言的悲痛,只能说点别人想要听的话。是恐惧让他们变得谨小慎微,看起来多么“体贴”;是恐惧让他们变得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恐惧让他们失去了言说的自由,堂堂正正做人的勇气。
事实上,大陆有很多人因为恐惧而活得畏畏缩缩,包括我自己,我们的生活中布满了本不该有的“禁地”、“雷区”、“红线”,不敢越雷池半步,我们说话非言为心声,而是惯于说假话、谎话、套话;做事担心失去目前的一切,投机主义站队风行;只有在私下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我们的尊严、自由和个性,被恐惧无情地粉碎。
而深度的恐惧则是对恐惧本身享受如常,生活在谎言中而不自觉,甚至对探究真相真理失去了兴趣,对自由本身也失去了兴趣,你就是给他个一吐心声的机会,他也没有兴趣,他已经习惯了因恐惧而来的麻木状态、奴役状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虚假的安全感。在恐惧之下,是难有自由的。
所以,当他们被冤枉了,得到了平反,恨不得跪地谢主龙恩,浑然不觉这本来就是自己应有的自由和权利。这种恐惧并不是通常的心理学意义上的情感,而是如哈维尔所说,是“对一种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机的集体意识或多或少的分享,忧虑什么是或可能是受威胁的,并逐渐变得习惯于这种威胁。”
这种恐惧很大程度上是不受约束的权力导致的心灵灾难。在一个权力横行,权力者凭权力予取予求、通吃一切的社会,法律制度沦为一纸空文,每个人都生活在不确定的恐惧之中;就算你不去找麻烦,麻烦也可能找上你;就算你老实做人,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竟也会被判个故意杀人、流氓罪,含冤而死。试问,自己的东西、包括生命,随时可能失去,又岂能不心生恐惧?
1941年,罗斯福在给美国国会的咨文中提出“四大自由”,即美国人及世界其它地方的人们都应该有权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彼时,罗斯福所说的免于恐惧的自由,是从避免国家之间战争灾难来说的,而今,免于恐惧的自由,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也写进了联合国人权宣言,成为全世界人们的追求。
中共早在建国前,就呼吁罗斯福的“四大自由”,1945年,毛泽东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激情洋溢地说:我们建设的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载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
几十年过去了,中共应该扪心自问,这一庄严承诺是否兑现了,倘是没有很好地兑现,又该如何努力?一个有抱负的政党,不应该忘却自己出发时的理想。而政府的职责就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们免于恐惧,获得自由,这是人类形成政治社会、生成政府权力的基本出发点,倘若不如此,何苦劳神费力供养政府?李三仁夫妇本应受到公权力的保护而免于恐惧,结果却陷入对公权力更大的恐惧中,这是莫大的嘲讽。中国不需要感动世界的老百姓,需要免于恐惧的公民,需要强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每个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写下此文,虽然不免恐惧,但还是为了不长期的恐惧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