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微光:陳滿如果拿到966萬元會幹什麼?-趙缶 媒體人
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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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坐了23年的冤獄,提出6項賠償要求包括道歉及966萬餘元的賠償金。
被稱為目前國內已知服刑事件最長的蒙冤者,陳滿案的後續還吸引著大眾的關注。3月30日,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案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聽證會,他提出了966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但因當事雙方在賠償事宜上存在爭議,所以並未達成一致。
從捲入一起殺人案,到沉冤得雪,陳滿一共失去自由8437天。23年的牢獄光陰,一個小伙子已經變成了滿面滄桑的中年人。陳滿說,他失去了很多很多。失去的不僅是自由、青春、年華、事業、愛情、家庭,還有作為一個正常社會人的無限可能性。
作為擁有了一項紀錄的蒙冤者,陳滿進入「兩高」的視野並無懸念。3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聽取「兩高」工作報告,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都提到了陳滿案。並以此提出了制度反思。但反思是公權部門需要考慮的事,對於蒙冤者而言,最關心的還是,怎麼來賠償我?
陳滿提出的6項賠償要求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要求道歉以及966萬餘元的賠償金額。因為這兩項要求都沒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首先是道歉,法院認為此前海南高院副院長已經代表法院向陳滿鞠躬道歉了,而且媒體均有報道,算是已經消除影響了。陳滿認為口頭道歉並不代表書面道歉,而且他說:「其實該道歉的不是你們,而是當年讓我蒙冤入獄的辦案人員和法官,如果他們當面向我道歉,我能接受。」
為何陳滿如此執著於要得到道歉?或許這是已經蒙受了不白之冤的普通民眾唯一能想到的討回公道的形式吧。但這也側面提醒有關部門,在進行國家賠償的同時,冤案的追責也不能停止。如浙江張氏叔侄雖然得到了賠償,但「女神探」聶海芬卻無追責程序跟進,這也讓蒙冤者始終一口氣難平。
追責能夠彰顯公平正義,而國家賠償卻是對蒙冤者失去的所有用金錢給以撫慰。因此服刑事件最長的蒙冤者陳滿,即使國家賠償金額創新高也並不令人意外。與海南高院還在糾葛那300萬精神損害賠償的關注點不同,我更關心的是,陳滿如果拿到了創新高的國家賠償金,他會用來做些什麼?
數百萬的賠償是否能撫慰冤假錯案背後那一顆顆支離破碎的心?是否就能填補早已回不了正軌的人生?或許同為蒙冤者的趙作海的人生可以作為參照,趙作海儘管獲得了65萬的國家賠償,但僅僅5年時間,他開店、進傳銷、投資被騙,很快就將賠償金花完,後來娶的妻子也要和他離婚。似乎除了坐了一次牢,人生又回到了一窮二白的起點。
並非每一個蒙冤者都有趙作海那麼慘,但不容置疑的是,長年的牢獄生活必然改變他們本來作為一個正常社會人的屬性。滄海桑田,日新月異,無辜的他們早已被時代拋在了後面。尤其是陳滿,23年的牢獄之災度過,出獄後卻會發現,早已是換了個世界。
無論如何,希望每一個能夠等來正義的蒙冤者,所獲的不僅僅是金錢,還能有回歸的尊嚴和對人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