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樂女談:被遺忘的政治犯-趙思樂 女權主義媒體人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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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被遺忘的政治犯」,今日張海濤的悲哀,日後或許是每個抗爭者的悲哀。
2016年1月18日,新疆自治區看守所,45歲的張海濤接到了自己的一審判決書: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5年;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報罪,判刑4年;兩罪並罰,共19年有期徒刑,另有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財產12萬元,這意味著他名下的一項房產將被沒收,他的妻子和剛滿月的孩子將流離失所。張海濤決定上訴,目前該案在等待二審的過程中。
根據判決書,居於新疆的張海濤的「罪行」,是69條微信朋友圈、205條推特和微博,還有他訂閱了博訊和美國之音的新聞郵件、給這些網站投稿,並接受了境外媒體採訪,內容涉及「敏感」的日子裏新疆烏魯木齊的維穩狀況。比如,他在2011年發出照片並附上說明文字:「大概一周前(『七五事件』3周年前夕),全市局勢就緊張起來,尤其以維族聚居區為甚,今天,漢族聚居區也加了不少崗。」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因向境外媒體透露看到的情況而被定「刺探情報罪」,是極為典型的政治犯罪名,該案涉及言論自由、社交媒體、外媒聯繫等要素;而且,張海濤被量刑之重,是數年內所未見;這雙重因素都應該引致外媒的廣泛關注。
然而並沒有,除了與寥寥幾個與張海濤有直接聯繫的異議媒體有所報道,如自由亞洲電台、博訊網等,未見國外主流媒體關注。
近日,在中國異議民主圈子內部,有另一個案件引發了較大回響,是「南方街頭運動」的王默和謝文飛因舉牌支持香港佔中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一政治案件值得注意之處,在於王默和謝文飛明確表示就是要「顛覆中共黨專政獨裁政府」,這與之前政治案件當事人一般不承認顛覆意圖,甚至主動將自己的行為「去政治化」、「溫和化」,截然不同。
王默、謝文飛的決絕表態,在大陸異議民運圈子內有著標識性的意義,甚至可能象徵著民主圈子內部氣候和定位的改變。但同樣,除了「佔中」因素引起了一些香港媒體的報道,國外主流媒體幾乎沒有報道這一案件。
然而,去年到今年,其實是國外主流媒體報道中國政治打壓問題的高峰,從關注上升期的女權案、浦志強案、709律師案,到瑞典彼得事件後,關注高頻期的媒體人賈葭失聯事件、長平家人被拘事件等,都獲得了幾乎所有歐美主流大報的報道。
冷熱不均,所為何故?
能獲得境外主流媒體關注的事件,幾乎都是中國政治打壓向中間社會擴張的標誌性事件,它們的共同特點是:當事人是中間社會代表,比如受過大學教育的年輕女性、律師、媒體記者、知識分子;訴求具有一定的非政治化特徵,比如反歧視運動、法律維權運動、媒體市場化趨勢;行動是溫和的,比如不組黨、不明確反黨、不訴諸武力。
至於不具備上述特徵的政治打壓,如張海濤案、南方街頭案、張六毛非正常死亡案等,則鮮有獲得國際媒體關注。
導致這讓人遺憾的分野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新聞媒體報道「新趨勢」、「奇怪事」的傾向以外,也包括:第一,境外媒體往往只能以最簡單的邏輯,以及最熟悉的「中間精英變革」模型,來理解和報道歐美以外的政治和社會運動,比如報道賈葭失聯的事件時,幾乎所有媒體都只能以「涉促習辭職公開信」為解釋,而且反複問賈葭的律師和朋友:賈葭是否是公開信的作者?如果不是,當局為什麼要抓他?
如此可想,它們幾乎不可能理解和複述王默、謝文飛的草根身份,和決絕公開的「就是想顛覆中共」,對大陸民運意味著什麼。
第二,境外媒體也只能看到曾在中國大陸被公眾目光照射過的人,比如浦志強、長平、賈葭等,而在大陸媒體中本來就被消音的反對者和草根抗爭者,外媒則無力了解跟進。
這些背後固然有許多媒體自身的特徵帶來的局限性,比如歐美媒體從業者本身沒有也不可能做足夠多的「功課」去了解另一個世界的運動。這姑且擱置,或由他人另文討論。
然而,對於中國大陸的抗爭者來說,這令人遺憾的現實,會帶來嚴重的困境:
國際輿論關注和政治壓力,目前幾乎是對政治打壓的唯一制衡,但國內嚴酷的政治現實,必然會導致抗爭運動進一步草根化、地下化和激進化——抗爭運動本身不太可能再由中間階層為核心人物,核心人物和TA所做的事情也不太可能被主流社會知曉——如此一來,接下來的抗爭運動就失去了能被境外媒體關注的要素,很可能進入被狠狠打擊卻聲援難求的持續狀態。
成為「被遺忘的政治犯」,今日張海濤的悲哀,日後或許是每個抗爭者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