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漫记:诈骗阴影下的问责型国民-傅桓 文化观察家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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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中的受害人,除了问责自己,别无他法,甚至看不到被帮扶的希望来。
去年曾经有人写过一点小文,说到一点观察,在问责这件事情上,舆论中一直存在的问责部门、问责官员、问责政府的传统,已经悄悄转换,变成了问责社会、问责国民。问责的话语体系,从问责型政府转移成为问责型国民。问责成为板子,但打在民众屁股上。
这次从临沂爆出的诈骗致死事件,接连出现数名被诈骗死的,最新的是广东潮州一个女孩,被诈骗了钱财之后跳海自杀。她在遗书中表达了被骗的羞耻感,说自己蠢笨之类,字里行间满是自责与自我贬低,仿佛只有一死了之,才能消除这种耻辱。
这是为数很少在诈骗死那里出现的当事人手书,记录遭到骗局算计后的心态动荡,以及一种被骗术拖入死地之前的内心世界。显然,即使是在终结生命的最后时刻里,她也在无意中加入了问责型国民的行列,将不幸遭遇归结为自身的弱点,而不是其他。
那个在派出所报案、得到悲观答覆的徐玉玉,在父亲三轮车后座上猝死之前,恐怕也沉浸在这种问责自身、追悔莫及的情绪当中不能自拔。那可能是一种非常孤独的体会,他们除了问责自己,别无他法,甚至看不到被帮扶的希望来。先是诈骗,而后是绝望将其吞噬。
除了当事人堕落问责型国民的深渊,社会上议论诈骗的声音中,不乏一种同样是责备受骗人的舆论氛围。除了责备,有时还有幸灾乐祸,乃至于更加恶意的看法。比如清华教授被骗1760万元,他除了没有得到同情外,几乎得到了上述一切“问责”。
有人即刻追问,他一个教师怎么有那么多钱,会不会有不可告人的东西?你看,受害者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拷问,徐玉玉被认为因为穷、用不起智能手机、没掌握第一手反诈骗技巧;潮州这个,有人说是缺乏人生经验。在诈骗得逞后,围观者瞬时间都成了讲授人生经验的长者。
在围观者轻巧的眼光及苛刻的词锋之下,问责型国民只有将损失内化为人生幸存的成本,否则根本不能找到纾解的途径。而在另一方面,诈骗犯们被认为“不谙世事”、“从脸上看不出邪恶特征”,也有高悬人士立足“福建乡土社会”,论证不诈骗毋宁死的正当性。
而在警察那里,诈骗者得到的是更加冷酷的回答,要么找不到,要么没有用,总之是无能为力。警察也透过媒体吐槽,说没有资源,说银行门难进,受到电信运营商冷遇等等。无论这一块要如何研讨警方的不作为,但它给受害人传达的信息都在强化问责型国民的内心压力。
这恐怕是世界上非常少见的诈骗景观:诈骗犯在电话里讥讽上当的是“傻子”,媒体将诈骗群落描绘成搏世界的世外桃源,电信部门将为骗子电话爆棚的基站扩容当作政绩,警察诉说着投入不足,而受害者除了用悔恨敲打内心别无出路——敲打过烈的,就自寻短见,为诈骗划上句号。
这样的景像哪一点像正常的人间,但它就是是数年如一日、分分钟都在发生的当世当道。即使在诈骗导致命案之后,也没人关注更关键的问题,比如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过度搜集,比如包括实名制在内信誓旦旦的保护公民的措施,没人追问比骗子更坏的机制与现实。
诈骗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是诈骗犯捞世界的野心?是受害者剧烈的人生挫败?是商品社会利欲熏心的交易勾当?是社会面严密控制下的漏洞?是社会溃败的一个类型?抑或是国家失败的某种症状?叩问无解,问责型国民除了杀死自己以外,走不出诈骗环绕的人生。
所以在诈骗这一典型国情中,可以更好地理解问责型国民的含义,以及制造他们的机制。这个机制里面,有国有成分,也离不开民间粪土的滋养。诈骗得手,不只是骗子的胜利,似乎还是其他看客的胜利,因为他们又得到了一次光凭口水就能参加埋葬事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