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規定 傳媒用粵語報新聞會被扣分

201407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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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圖)要求電視台及電台以普通話報道新聞。(資料圖片)
廣東佛山將於今年10月迎接省語委辦的評估驗收,評估範圍涉及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主要公共服務行業。當地上周五開會動員和部署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評工作,要求普通話要成為黨政機關主要工作和會議用語,另要求普通話成為幼兒園、小學的校園和教學語言。
據迎評方案,規定電台、電視台自辦節目(地方曲藝和經省廣電部門特批使用方言的節目除外)以普通話播出為主。據稱,80%以上的節目需使用普通話,新聞播報時使用普通話作為主持、採訪用語,一旦出現用方言主持或採訪,就會被扣分。
黨政機關,如果普通話成為會議用語、公務活動中的交際用語,可加分。而任何機關沒有要求公務員說普通話,將被扣分。在學校方面,要求普通話成為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的教學語言,沒有達到要求將被扣0.5分。此外,師生及學校員工在教學、會議、宣傳和其他集體活動中均要說普通話。
另外,小食店、飯店的菜譜上不應該出現繁體字。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不得使用繁體字和已經廢止的異體字、簡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