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少婦吞超市240萬養小三 平均2日開1次房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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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婦為包養90後「男小三」,不惜在2年間共侵吞任職超市公款240多萬元人民幣。(互聯網圖片)
為包養90後「男小三」,浙江省溫州市已為人母的80後杜姓少婦不惜在2年間共侵吞任職超市公款24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溫州永嘉法院昨日下午開庭審理此案。在她侵吞的款項中,大部分均是用於維繫婚外情,兩年間兩人更曾到酒店開房380多次。法院未有當庭宣判,將擇日進行宣判。
據了解,事件是在去年的5月14日晚東窗事發。當晚她上班後就被控制,並寫下自己侵佔公司營業款的過程及用途。原來87年出生的她侵佔公款,起因是她愛上了93年出生的男子陳某。2010年,當時18歲的陳在超市獲聘為理貨員,而此時24歲的杜已在超市做了4年收銀員,且有一個2歲大女兒;相識3個月後兩人戀愛。其後兩人不但到溫州最貴的酒店開房,杜更給陳買了一輛私家車、花10萬元買黃金存在銀行、經常去香港、海南等地旅遊;後來陳辭職經營化妝品生意,也是杜資助。
2012年3月,杜升任為收銀處長,負責將公司所有收銀員每天的收入、報表匯總上交。超市每天的收入,分現金收入和刷卡消費收入。杜某就在公司每日的收銀結款單、營業款解交單上減少現金收入、增加卡的收入,令上交的營業額數字不變,但減少的現金就進了自己口袋,「節假日和生意特別好的時候,一天可以弄到1萬塊」。超市老闆朱先生指,因出納和杜關係非常好,所以一直沒有懷疑,而杜某亦騙家人錢是中彩票得來;至去年,他發現收入與支出不成正比時才開始生疑。案發後,杜與其家屬、陳退還超市現金、房子、車、黃金、手機等財物合計約人民幣110多萬元。
杜在庭上對侵佔公款的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金額沒這麼多,大概200萬左右。由於部分證據缺失,令真正的侵佔金額無法準確統計。雖杜於事後到公安局自首,但公訴人不認為她有自首情節。因她對於陳的犯罪事實前後口供不一致,先是說受陳指使,後又翻供說不關陳的事。而陳亦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事實被警方刑拘,目前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