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漢入屋姦女童不遂 警:情節太輕不立案

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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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得14歲的小琴今年9月遭一名男子入屋猥褻非禮,更險被強姦。(互聯網圖片)
早前網絡爆出江西南昌市進賢縣南台鄉14歲女童小琴,被56歲的于姓男子入屋大肆非禮猥褻,還被強行脫得只剩下內褲,而且兩度險被強姦,但結果當地公安機關僅對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惟事件近日再有新發展,小琴家人日前因到于某家中理論,結果小琴母親反因「尋釁滋事」被拘留15日,更揭發當地公安部門因小琴被猥褻非禮「情節太輕」,因此未有立案偵查。
今年9月13日下午4時左右,在家看電視的小琴經歷了黑暗的一天,在其「自述書」詳述了被于某猥褻及險被強姦的經過,「扯開我的上衣領,把我擠壓到床頭靠背,伸手到我胸前左摸右捏」、「扯開被子開始扯我的褲頭,把我按在床上,身子壓在我身上一動一動的」。
小琴直言事後「那個陌生人的陰影揮之不去,晚上睡覺會時常驚醒」:「那天在家遭到這樣的暴行,是我最羞人的事」。小琴的父親近日指,事發後,當地警方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便草率地對于某作出7日行政拘留的處分:「公安沒有到案發現場勘查,並未依法查明事實,就以行政處罰了結案件,我們家人不服。」
對於小琴家人質疑南台鄉派出所處罰有失公道,進賢縣公安局人員表示,當時已將相關材料送至進賢縣檢察院,縣檢察院審核後指由於情節較輕而駁回。不過,該縣檢察院隨即否認說:「我們偵監科之前沒有收到小琴這個案子,所以不存在由於情節較輕,檢察院駁回案件的說法。」該名偵監科人員還指,目前他們已受理審查該案,並將此案轉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