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禁書作者被控非法經營罪 囚一年八個月

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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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志彬因著作《洗腦的歷史》被控非法經營罪,最終被法院處判囚一年零八個月的刑期。(資料圖片)
內地禁書《洗腦的歷史》作者傅志彬,今日在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被訴非法經營罪,一審以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15萬(人民幣.下同)。據悉,傅志彬被指在書中抹黑、歪曲共產黨歷史,否定共產黨建國執政的合法性,攻擊馬克思主義為「思想洗腦和思想控制」。
現年51歲的傅志彬生於江西南昌,為商人、紀錄片製作人及網絡作家,去年9月10日因非法經營罪被南昌市青山湖警方逮捕。案件於10月30日開庭,傅志彬承認印書、賣書事實,但不認罪。根據起訴書,傅志彬《洗腦的歷史》一書由台灣達觀出版社於2014年7月1日出版,之後傅在南昌找人印刷3000本,並透過淘寶等網絡銷售方式賣出1000多本,所涉金額逾9萬元。
傅志彬的律師劉志強認為,傅志彬目的十分明確,就是為傳播常識,啟蒙人心,甚至想立言揚名,任何一個了解傅志彬真實情況的人,可能會說他貪圖虛名,但絕不至於說他寫書賣書牟利。
劉志強指出,《洗腦的歷史》講述極端給人類帶來的禍害,評析人類歷史上各種思潮、宗教、主義對人類社會產生的負面作用。對此,人們自然會持有不同的見解和體認,甚至不乏激烈尖銳的反對者、針鋒相對的異議者。
另外劉志強認為,傅志彬是一個「堅定有為的愛國者」,言論、出版自由是一個公民的憲法權利,不應當被忽視,一個擁有「制度自信、理論自信、道路自信」的國家,更應該容得下一個真正的愛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