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滿坐23年冤獄索償近千萬 要海南高院道歉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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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坐了23年冤獄,他決定向海南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索償966萬元。(資料圖片)
蒙冤入獄23年,上月終獲無罪釋放的四川男子陳滿,決定向案中判決出錯的海南高院索賠近千萬(人民幣‧下同),並要求海南高院刊文公開道歉。陳滿的代表律師王萬瓊認為索償金額有理據,不論最終賠償結果如何,都起碼表達出當事人的堅定立場。
陳滿為中國服刑時間最長的冤獄者,他決定下周向海南高院申請國家賠償,金額高達966萬元,賠償金包括他23年來工作收入損失約37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萬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約185萬元、醫療費、後續治療費10萬元,及23年來申冤費支出共100萬元。同時,陳滿亦要求海南高院在內地官媒等各媒體公開道歉。
陳滿的代理律師王萬瓊接受境外媒體訪問時指出,提出賠償額有法律依據,認為法院若拒絕相關賠償額,亦必須作合理解釋;她認為966萬元賠償金對陳滿來已很低,「因陳滿坐了很長冤獄,給予陳那麼大的傷害,應給予這麼高的賠償」。
陳滿冤獄事件源自1992年,當時只有29歲的陳到海南省海口市創辦裝修公司。同年底,海口市發生一宗殺人焚屍案,當時警方將陳滿抓捕,並指控他是行兇者,案件在兩年後一審開庭,裁定陳滿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案件二審亦維持原判。案件去年在浙江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最終在上月改判陳滿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