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迫賣淫案告破 法院開庭竟不通知家屬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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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平多次到贊皇縣公安局討說法。(網上圖片)
河北14歲少女劉麗被多次強迫賣淫,惟贊皇縣與邯鄲兩地警方未有即時立案,耽誤了救援時機。更離譜的是,當警方破案後,法院竟不將審理結果通知受害人及家屬,有失職及違法之嫌。
就贊皇縣與邯鄲警方卸責一事,按內地刑法,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開偵查。內地律師王文杰表示,贊皇縣警方和邯鄲警方在劉麗案立案環節存在違法問題。
至於案件的審理結果,贊皇縣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趙瑞英上周四(15日)回覆內地傳媒稱,劉麗一案已審結多時,更記不起具體涉案人數,只知有人被判刑10年以上。
劉麗的父親劉平平對這結果氣憤難平,指作為受害人家屬,質疑法院開庭為何不一早通知,他另批評指警方不及時立案,錯過救援時機,更傷心地說:「可是現在,給再多的處分,我女兒也回不到過去了!」。在內地傳媒追訪下,贊皇縣紀檢書記丁文京才透露,縣刑警二中隊長付作鵬被行政記過處分,但沒有解釋其被記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