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補繳6千萬稅款 主播收入將被監控

201703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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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網絡直播的主播,年收入動輒數十萬元,甚至過百萬元。(網上資料圖片)
近年網絡直播行業於內地百花齊放,想要成為主播賺錢,只要下載直播平台App,再進行實名操作,然後就是花心思「博出位」,接受圍觀的網民打賞,惟這樣的運作模式,令主播得以「走數」逃稅。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日前披露,稅務部門將多方監控主播收入來源,確定網紅名人個人所得稅扣繳基數;另外,某直播平台去年支付予主播的3.9億元(人民幣.下同)收入,今年最終補繳6000多萬元的稅款。
主播的收入除了靠網民打賞虛擬禮物而最終轉化成真金白銀,還有廣告收入及線下商演的收入等,而他們愈爆紅,直播平台的財富收入愈高,但有年收入動輒數十萬元,甚至過百萬元的「網紅」,卻能「走數」沒有繳付任何的個人稅款。
針對此情況,朝陽區地稅局今年運用大數據輔助稅收徵管,重點針對新興行業業態堵塞稅收漏洞,詳細分析幾家大型直播平台的業務規模和繳納稅款後。地稅人員發現這些企業的業務規模與納稅比重差別很大,便將核查目標放在一家有數百名明星入駐、活躍用戶達百萬的直播平台進行調研核實。
另外,地稅部門認為直播平台制定的相關財務規則,主播也是依靠平台取得收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應由平台承擔,而不可能由支付寶等第三方負責,「對於一名網紅在多個平台直播,多處取得收入的問題,稅務部門將加大跨省協查的力度」。
據悉目前內地共有200多家直播公司,用戶數量超過2億,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時段在線人數近400萬,同時進行直播的房間數量逾3000個。稅務部門認為,直播平台已進入爆發式增長期,但在稅收遵從度方面還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