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婦遭暴力討債猥褻 子揮刀殺人判囚終身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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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故意傷害罪成,判處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因欠下高利貸,被債主派人追債,期間蘇女被辱罵、掌摑、鞋子捂嘴,甚至被猥褻。蘇婦的22歲兒子于歡目擊整個過程,在情急之下拿出水果刀亂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山東聊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
案情指,蘇婦早前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房地產公司老闆吳學戰借135萬元(人民幣.下同)高利貸,月息高達10%,超出國家規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截至去年4月,蘇婦已還款184萬元,並將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產抵債,後因無力償還17萬元尾數,被債主派人暴力追債,而此前她更曾經被人塞頭落有糞便的座廁裏。
去年4月14日,即案發當天,11名追債人士上門將蘇婦及其兒子困在公司,期間有人脫下于歡的鞋,捂在蘇女的嘴上。甚至有人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污辱蘇女。有職員見狀立即報警,但警員到場後僅說了句「不要動手打人」便離開。于歡眼見警方不欲介入,情急之下便從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亂捅,導致4人受傷,其中1人傷重死亡。
于歡其後被控故意傷害罪,死者家屬要求執行死刑,並索賠830萬元。法官經審理認為,于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受害者存在過錯,且于歡如實供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于歡目前已上訴,其代表律師指,于歡的母親受辱,甚至連警員到場亦未能阻止,于歡的行為最多屬於防衞過當,而且案發後于歡主動交出刀具,應被視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