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嚴禁翻牆上網行為 最高可罰款1.5萬元
內地官方加強網絡監控,重慶市前日發布《重慶市公安機關網絡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版,規定在重慶司法管轄區的民眾,使用網絡翻牆工具,翻越中國當局設置的訊息封鎖牆,訪問牆外網站的民眾可被處以罰款,並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重慶行政處罰量裁基準所針對的可處罰行為包括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接入網絡未通過互聯網絡接入國際聯網;未經許可從事國際聯網經營業務;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未通過接入網絡進行國際聯網;未經接入單位同意接入接入網絡;未辦理登記手續接入接入網絡。
處罰措施中,若不以盈利為目的,初次實施上述違法行為,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則按情況罰款5000元至15000元人民幣。若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