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禁用港澳通行證辦國內航班登機手續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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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機場本月10日起開始執行港澳通行證不能作為內地居民有效乘機證件使用的措施。(網上資料圖片)
內地民航局收緊旅客乘機有效身份證件使用規範,規定國內居民必須備齊有效證件才能登機,同時不得以港澳通行證搭乘前往香港、澳門以外地區的航班。據悉,深圳機場已於本月10日起開始執行港澳通行證不能作為內地居民有效乘機證件使用的措施。
根據民航局最新規定,乘坐國內航班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國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武警警官證、武警士兵證、海員證;香港、澳門地區居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地區居民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旅客的護照、外交部簽發的駐華外交人員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民航局規定的其他有效乘機身份證件。
16歲以下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學生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而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僅限於搭機前往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時使用,乘坐國內航班需提供民航局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旅客購票時使用的證件與辦理乘機手續時使用的證件必須資料一致。亦即是國內民眾乘搭飛機時,必須提供有效證件,而不可只出示有關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