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熱針:被拐16年穗青為養父求情陷倫理困局
百行以孝為先,報答父母養育之恩被視為天經地義的常理,但當親生父母不是養育一方時,長久以來產生的「情」,卻可能引伸出內心的矛盾。廣州19歲男子小輝(化名),3歲時被鄰居拐走,鄰居將他當成自己兒子養大。16年後小輝與親生父母團聚,他對當年拐走他的養父並沒有恨,更為養父張明向生父周軍求情。而這個求情,卻變成「倫理困局」。
對於生父周軍而言,這個本來應是「失而復得」的快樂,更多的卻是憤怒。作為小輝的生父,周軍承受16年來失去兒子的痛,花了30萬元尋找兒子,查出真相後便視張明如死對頭,「捅他一刀的想法都有,不可能原諒」。他很希望張明能繩之於法,他諮詢過律師,張明可能會面臨4至5年監禁的刑罰。
從網上的留言可見,大部分的網民都是站在周軍那邊。拐帶兒童是罪行,造成別人家庭破碎16年是不可饒恕的事,無論這16年對孩子如何的好,都不能抵銷。張明破壞了小輝的一生,對小輝的家人所造成的傷害,必須得到嚴懲。
不過,在主流輿論都對拐帶兒童的張明口誅筆伐時,小輝卻說出:「不恨他,畢竟也養育過我。」對於被拐一事,小輝對張明毫無恨意。小輝指張明沒有虐待他,亦從未懷疑過自己身世,相反當他知道真相時,卻不敢相信「張明不是自己的生父」。小輝更盡孝道,希望周軍能原諒養父,寫諒解書,但遭周軍拒絕。
小輝的克盡孝道的求情,反而成為周軍心裏的一根刺,更令他多了一分恐懼。小輝已回到父母身邊一個月,但小輝對父母的關心很冷淡,這令周軍不知道如何跟他相處。而小輝更曾不經意中說過「想和養父的一家人過年」,令周軍害怕法律刑罰不夠重,認為當張明刑滿出來,兒子會離開他,回到張明的身邊。
亦有少數網民指,應該尊重小輝的意願,由他選擇將來跟哪位「父親」生活。這種觀點,更令人思考,究竟周軍應否原諒對方,是否應該考慮和尊重其兒子的主觀意願?
張明作為周軍的鄰居,兩人經常一起聊天,從來沒有恩怨。對於當年拐走小輝的原因,張明曾向警方表示是因在周軍的士多店買東西,對方沒有找錢,他從而拐走小輝報復。但從周軍不相信,認為他是早有預謀。被視為「罪犯」的他,又將小輝養大,他的真正目的暫時無從稽考。
小輝盡「孝」,報答撫養之恩,反而成為倫理困局,這種情況無法三言兩語說清。事實上,內地兒童被拐賣的事件屢見不鮮,上述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無數家庭被破壞,而最佳的解決辦法就只有從根源杜絕,由政府大力打擊內地拐帶兒童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