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銷毀會計憑證及非法拘禁 郭文貴六兄認罪
20171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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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存等四名被告於庭上表示認罪、悔罪。
涉嫌賄賂而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的內地商人郭文貴,其掌控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盤古)高層,涉嫌銷毀會計憑證及非法拘禁案件,周一(20日)在遼寧大連西崗區法院開審,郭文貴六哥郭文存以及其餘3名被告,在最後陳述時均表示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判刑。
檢察院指出,2013年8月,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到北京盤古氏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盤古七星酒店)調查公職人員高消費情況。時任盤古副總經理馬成為免會計帳目被審查,經盤古業主代表郭文存同意,並指使時任盤古審計部副總監勝瑞剛將盤古七星酒店的全部會計帳目銷毀。涉案財務資料涉額高達4.24億元人民幣(約5億港元)。
翌年3月9日,郭文貴因懷疑其親戚許照輝侵佔財物,經時任盤古副總經理趙廣東、郭文存合謀,在濟南機場將許強行帶到盤古七星酒店,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50多個小時。
另於2012年11月,趙廣東、郭文存得知黃崢在網上發表不利於郭文貴的貼子後,找人對黃崢毆打,致其多處瘀青,又逼其承認發貼並寫下悔過書。
檢察機關根據上述指控,認為應當依法以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追究被告人馬成、勝瑞剛、郭文存的刑事責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趙廣東、郭文存的刑事責任。
辯護律師指,4名被告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而勝瑞剛有自首情節,請求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4名被告於庭上表示認罪,並稱是根據郭文貴的指使實施銷毀會計資料或非法拘禁行為,對自己參與犯罪表示深深的悔意。
其中郭文存在最後陳述時首先表示認罪認罰,並感謝公檢法機關公正審查,依法辦案。他又指,願意接受法庭所有的審判,並對自己所有的犯罪、對所有的員工及員工家屬所帶來的傷害,表示歉意。
即上「郭文貴紅色通緝令」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