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互聯網專利第一案 百度輸入法被判侵權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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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宏(小圖)掌舵的百度麻煩不斷,「百度輸入法」被判在3宗案件中構成侵權。(資料圖片)
由李彥宏掌舵的內地搜索引擎百度又惹官非!被形容為內地「互聯網專利第一案」、搜狗等起訴「百度輸入法」專利6宗專利侵權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日前就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裁定「百度輸入法」在其中3案構成侵權,判決百度停止侵權。
該宗「互聯網專利第一案」的原告方分別為搜狗科技公司、搜狗信息公司、深圳世紀光速公司等,部分案件為專利權人和普通實施許可的被許可人共同起訴,而被告方則為百度網訊公司等。該案的原告合共提出11宗侵權案件,其中5宗由於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撤訴。
至於餘下6宗受理的侵權案件,原告一方在每案中共索賠金額均為1000萬元人民幣。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後於今年3月29日宣判,認定6案中的「輸入過程中刪除信息的方法及裝置」、「獲取新詞的方法、裝置以及輸入法系統」,以及「至少兩種語言混合輸入的方法和輸入法系統」,「百度輸入法」均落入專利權保護範圍,構成侵權,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而「中文詞庫更新系統及方法」、「網絡資源地址輸入的方法和輸入法系統」,以及「在中文輸入法中恢復候選詞順序的方法及系統」3案則未構成侵權。
鑑於6案同時審理、同時起訴,而且侵權賠償數額較高,涉及輸入法專利損害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緩解當事人舉證負擔,提高審判效率,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決定僅對「侵權成立與否」的部分事實依法進行審理,並首次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採取「先行判決」。「先行判決」為民事訴訟法153的適用提供了案例,是對「符合知識產權訴訟規律的裁判方式改革」的有效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