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前主席項俊波等3高官涉受賄被提公訴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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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透過官網發通報,3名官員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資料圖片)
中央反腐打貪再有大動作,一日檢控多名省部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周一(16日)公布,三名涉嫌違法高官分別在江蘇、天津、重慶三地被起訴。其中金融「第一虎」、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保監)前主席項俊波,被指利用職權謀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由江蘇省常州市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最高檢通報指,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項俊波,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保監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又指,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前副主任楊崇勇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楊崇勇在早前擔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期間,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甘肅省委前常委、省政府前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受賄案,則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其亦被控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各項訴訟權利。
據悉,現年60歲的項俊波是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曾在審計系統任職多年,後轉至金融系統,前年10月擔任中保監主席,亦是第18屆中共中央委員,至去年4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落台。而其被查當日,國務院召開廉政工作會議,提出要嚴防金融風險和腐敗。
去年9月,中紀委公告項俊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時,曾列舉他5宗罪,包括嚴重違反中央禁止奢靡之風的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為謀取個人政治利益,濫用審批權和監管權,搞迷信活動;在錄用、職務晉升等上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