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逾816億 鄧小平前外孫女婿判囚18年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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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暉在早前的庭審中,當庭表示知罪悔罪,周四兩罪並罰判囚18年。(資料圖片)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兼總經理、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的前外孫女婿吳小暉,涉嫌犯集資詐騙罪及職務侵佔罪一案,周四(1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吳被判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31億港元),並追繳違法所得及其孳息。
根據法院裁決,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下,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
案情指,吳小暉2011年起隱瞞股權實控關係,在實際控制安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簡稱安邦財險)、安邦集團後,無視監管規定,強行分派大規模銷售指標,並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台,指令公司開發投資保險等產品,騙取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銷售批准,並以虛構償付能力,披露假訊息,非法募集巨額資金。
至去年一月,已累計向超過1056萬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超出批覆規模,募集資金7200多億元,並將部分超募資金轉移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直至被揭發時,吳小暉實際騙取652億元(約816億港元)。
職務侵佔罪方面,吳小暉於2007年和2011年,兩次利用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指使他人將合共100億元的保費資金,轉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公司。吳小暉妹妹的證詞還證實,吳小暉將其安排到產業公司工作,幫助設立和管理產業公司,亦讓其多次借用老鄉或親戚的身份證註冊大量空殼的產業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用於增資入股安邦。
今年3月一審開庭時,吳小暉在庭上自稱不懂法律,對被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提出異議,惟隨後表示知罪悔罪、深刻反省,冀從輕處罰,更在庭上掩面流淚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