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國賠新標準 每日冤獄賠償356元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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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圖)宣布提高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案件的賠償。(資料圖片)
隨着冤假錯案愈揭愈多,內地去年正式為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案件,定下統一的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周三(16日)下通知,宣布從即日起賠償從每日259.89元(人民幣‧下同,約324.94港元)提高至284.74元(約356.01港元)。最高檢同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處理案件時,執行新賠償標準。
最高法的通知稱,《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額按照國家上年度的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為74318元(約92919港元)」,據此釐定出新的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