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醫院前院長受賄1.4億元 被判無期徒刑

201807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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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前院長王天朝(中)受賄罪成,被判無期徒刑。(互聯網)
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前院長王天朝受賄一案,周五(13日)於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天朝以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王於2004至2014年間,利用擔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為昆明仁賢房地產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工程建設、藥物和醫療設備採購、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賄賂的財物共折合約1.17億元人民幣(約1.4億港元)。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身為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