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危險玩具舉報升44% 燈籠塑化劑超200倍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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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基指出,有燈籠含超標200倍的塑化劑。(林嘉諾攝)
聖誕將至,海關提醒家長為子女搜購禮物時切記留意產品安全。海關今年首十個月接獲三十六宗玩具及兒童產品舉報,較去年同期二十五宗上升四成四。已檢控個案包括玩具槍彈射力焦耳超過國際標準,可能造成受傷;有大型連鎖店出售塑化劑超標的塑膠燈籠;亦有暖水袋未能通過壓力測試,或爆開漏熱水造成燙傷。海關提醒,部分玩具含細小組件,容易被小童吞食以致窒息死亡。
海關消費者保障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陳國基表示,今年九月於一間大型百貨公司發現一款玩具燈籠塑化劑超標含量高達兩成,較標準百分之零點一,超出逾二百倍;燈籠手柄的電池亦欠缺裝置標示,違反玩具安全標準規定。該款燈籠外表看來非粗製濫造,但他指出,兒童玩具種類五花八門,難單憑產品外觀分辨是否符合安全,供應商最終被罰款一萬港元。
極受兒童歡迎的玩具槍亦暗藏危機,海關今年二月檢控深水埗一間零售商,其出售的玩具槍彈射力達零點二一焦耳,高於標準的零點零八焦耳數值達約三倍;「子彈」更可分拆出多件細小組件,易被兒童誤吞,違反安全標準規定,玩具供應商被罰款八千港元。海關又指,某些玩具顏色繽紛,吸引兒童購買。但陳提醒,顏色用得愈多,含重金屬分量亦相對多,或導致兒童腎臟受損;部分玩具產品可能存在難以察覺的尖角和利邊,兒童玩耍時可能不為意而遭刺傷割傷。
海關《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管玩具產品必須有中英文警示或警告,亦需列出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全名,並限制產品塑化劑含量。陳強調,市民應多留意玩具產品警告語句和包裝列明的年齡建議。
除了玩具以外,海關因應季節性需要進行調查,測試一間藥房出售的暖水袋,經壓力測試後,發現袋縫接口容易爆開,最後被法庭罰款六千港元,以及充公十八件相關貨品。海關今年首十個月就產品安全事宜立案調查七十二宗,涉及動漫兵器玩具、外置充電裝置及化妝品等,當中九宗案件成功檢控,涉及五個商戶及三名人士,罰款由五百港元至一萬五千港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