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捕野豬炸彈遭炸斷手指 動物義工入稟索償

20171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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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義工廖軍翹入稟索償何國輝(左)、陳新(右)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資料圖片)
2014年11月29日,兩名地盤工人何國輝與陳新,在獅子山郊野公園放置「鴨皮炸彈」試圖捕獵野豬,但炸彈被動物義工拾獲。當義工將炸彈帶到大圍顯徑商場拆解時,炸彈突然爆炸,其中一名男義工廖軍翹首當其衝,手指被當場炸斷。
放置炸彈的何陳兩人,其後因管有爆炸品罪被判監10個月。事隔接近3年後,傷者廖軍翹於上周五(24日)入稟高院,向何陳兩人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應訊)索償。他在入稟狀指,他的傷勢,是因何陳兩人的襲擊,以及何陳與漁護署三者的疏忽及違反法定責任所致,因此3名被告需負上民事責任,向他作出賠償。不過廖並無在入稟狀,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