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情婦案 男董事庭上剖白三角關係兩度飲泣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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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深被指6年前殺死情婦秦嘉儀。(資料圖片)
已婚證券公司男董事陳文深被指6年前於情婦秦嘉儀住所內,涉嫌殺死她並毀屍滅迹,案件今(27日)於高院續審。現年44歲的被告陳文深出庭自辯,講述他與死者秦嘉儀及其妻的三角關係,當談及他的家庭及妻子時更兩度於庭上飲泣。
被告供稱2003年與妻子結婚,妻子為他初戀情人及中學同學,現育有兩名12歲及13歲的兒子,妻子於去年與他離婚,被告解釋是因妻子接受不到他與死者關係而離婚。被告稱約2006年於夜總會消遣時認識當時任舞小姐、名叫「KK」的死者,2008年中二人始發生關係並成為情侶,翌年他更買下涉案的淘大花園「金屋藏嬌」。被告解釋知道了死者背景,得知她丈夫接受不到她不能生育而與她離婚,被告覺得她很慘並愛上她想保護她。
2008年底,因死者不想再做小姐,被告遂以其名下公司聘請死者,月薪約1.5萬港元,工作是陪伴被告應酬內地的投資客人,死者任職至2010年,他亦曾把保險的受益人填上死者,因為他很錫死者並想她知道。至2011年3月,其妻發現他有婚外情,妻子又嬲又傷心,他遂向死者提出分手,但因擔心死者傷害她自己故仍有不時見面。
被告又指妻子因他有外遇一直不原諒他,他後來從死者口中知道2011年7月妻子及死者有發短訊互罵對方,死者對於妻子罵她是「雞」感不開心及很嬲。他又指妻子約於4月曾因婚外情的事自殺送院,約7月又再自殺但被他阻止,直至10月4日他見到妻子食藥始知她有看精神科食抗抑鬱藥,他遂向妻承諾永不見死者,妻子稱會嘗試原諒他,但要他與死者講清楚,他遂於案發當日(10月6日)到死者家講清楚。
他又指自2010年3月首次提出分手後死者的情緒一直起伏不定。同年9月被告向死者稱要減少見面,死者即開窗想跳樓,被告將她拉回,並為令她冷靜說笑稱:「你咁跳落去,間樓唔值錢喇」,她其後才恢復心情。被告指有嘗試替死者聯絡心理醫生並替她預約,但不知死者的情況原來嚴重到要看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