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打劫分贓被揭破 兇殘道友殺人肢解 鹽醃殘肢

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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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戶主見道友處理贓物,招來殺身之禍!3名道友20年前區內糾黨四出行劫,返回賊巢處理贓物時被戶主發現後,憤而將戶主毆打綑綁,不讓其飲食。戶主死去後,道友將屍體肢解成15件,再分成8袋,以鹽醃屍,並在袋上貼黃紙以阻止死者亡魂報仇。
道友阿明(41歲)為打劫集團的首腦,經常糾集區內的吸毒青年打家劫舍搵錢「上電」,阿明同時亦是各人的毒品供應商。案發於98年2月22日,當日他與阿傑(21歲)及阿芬(28歲)打劫時裝店後,迅即返回梁錦榮(阿蟲,50歲)位於元朗邨的單位攤分贓物。阿蟲聽見屋裏3人的對話,禁不住偷偷往內看。未料卻被阿明發覺:「望咩望呀!係咪想報寸呀?」
阿明語畢即走出露台,狠狠地對阿蟲拳打腳踢10分鐘。然後,阿明給阿蟲吸食毒品,並趁他吸毒後昏睡之際,再將他綑綁,以防他外出報警。翌日,阿明見到阿蟲又忍不住再對他毒打一番,更加下令不准供應食物和水給阿蟲。
24日早上,阿傑見阿蟲遲遲未醒,上前欲叫醒他時,才驚覺阿蟲已全身冰凍死去:「阿芬,阿蟲死咗!」阿芬亦被嚇得不知所措。由於當時「大佬」阿明正在醫院留醫,阿芬遂致電通知他。阿明獲悉後表現鎮定,只吩咐她說:「你哋唔好報警,等我返嚟處理,你哋去買啲元寶蠟燭香先。」阿明當晚匆匆從醫院趕回,隨即拿起牛肉刀割破阿蟲衣物,再拿元寶蠟燭拜祭一番。完事後,阿明對阿傑說:「你將條屍抬入廁所,跟住返入去睡覺,我一個人搞掂就得啦。」說罷,阿明將屍體放血,再掏出內臟,繼而斬下頭顱,並將肢體分成15件。
在廳內的阿傑聽到廁所不斷傳出「咯、咯、咯」的斬骨頭聲,他的心也跟着「噗通、噗通」地跳着。未幾阿明大叫:「阿傑,過嚟幫我手!」阿傑雖然極度驚慌,但又不敢違抗阿明的命令,只好戰戰兢兢地走向廁所。當他看見阿蟲的上半身被放於馬桶上,四肢和頭則被分屍擱在一旁時,即時嚇得魂飛魄散:「唔好搞我呀!」說罷便跑回客廳,並瑟縮於床上。阿明無奈只好自己把碎屍逐件逐件裝進垃圾袋,再灑上大量粗鹽醃屍及檀香辟味,然後再用黃紙貼在各膠袋上以鎮壓死者,令他不能報復。
阿傑天光後再到廁所時已看不見阿蟲的屍體,但見廁所四周沾滿鮮血,同時滿地是鹽,而瓷盆底則多了幾個黑色膠袋。雖然他已估到屍體已被放進黑色垃圾袋內,但仍禁不住要問阿明:「條屍呢?」阿明默言不語,他便知道自己沒有猜錯。數日後(28日),阿傑與阿芬在元朗行街時被警員截查,警員憑阿芬右眼的白點,懷疑她們與區內一個行劫集團有關,將兩人帶署調查。兩人經盤問後不但供出同黨藏身地點,並把毒打及肢解阿蟲的經過和盤托出。
警方到場拘捕阿明時,竟意外揭發他強姦及禁錮屋內一名女子。由於法醫官無法確定阿蟲的死因,阿明最終無因殺人罪入獄,但就因行劫、強姦、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九項控罪,於01年被重判入獄18年。而轉為污點證人的阿傑及阿芬,則分別因搶劫和誤殺罪,及搶劫和非法禁錮罪,被獲輕判入獄8年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