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哎吔老竇難忍哭聲虐殺男嬰 生母給$500助潛逃

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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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因為虐殺女友親子,換來10年牢獄生涯。
聽見嬰兒哭鬧,照顧的人理應小心呵護,好讓他停止哭叫。但一名「哎吔父親」,面對8個月大男嬰哭叫時,竟不斷對他施以暴力。男嬰經歷過周身瘀傷、嘴唇撕裂及手臂骨折後,終因腦出血死亡。不過,更令人驚訝的是,其生母不但無即時報警把男嬰送院及將兇徒繩之於法,反而給予兇徒500元潛逃。3日後,「哎吔父親」被捕,最終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入獄10年,男嬰母親亦因疏忽照顧兒童罪被判監3年。
曾任攝影師及運輸工人的阿明犯案纍纍,有販毒、毆打、偷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17項案底,2003年4月出獄後閒來無事,5月與友人到卡拉OK夜總會消遣,巧遇任職伴唱的舊女友。兩人迅速重燃愛火,男方不久更到阿鳳位於旺角新興大廈的分租房與她同居。阿鳳與前男友育有一名8個月大兒子吳子健,由於她每晚10時至凌晨5時要到夜總會上班,遂聘請一名內地婦照顧兒子。阿明初見子健,表現得非常雀躍,阿鳳看在眼裏,以為他很喜歡其子,心裏暗暗高興。
一個月後,照顧子健的婦人返回內地,阿鳳遂要求同居的阿明照顧子健。阿明念在阿鳳時給他錢,加上自己無業,遂答應她的要求。頭兩天,阿明聽見子健哭鬧,仍嘗試抱他、哄他,但不到10分鐘,即放下他不理。由於無人理,子健遂愈哭愈大聲,阿明被哭聲吵至心煩氣躁,加上年幼時經常遭嗜賭的父親虐待,令他想到用暴力可令子健收聲。阿明大力搣子健臉部、扭他的耳朵,又緊握其頸項,大聲呼喝:「唔好嘈呀!」飽受虐打的子健哭至聲嘶力竭才倦極而睡。
接下來的兩星期,阿明繼續以各種方式虐打子健,甚至扭斷他的手臂。住在隔壁的夜總會「媽媽生」知道阿明虐打子健,早已通知阿鳳。阿鳳替子健洗澡時,亦發現他手有傷痕,更感覺到他的右前臂骨可移動,遂向高質問:「你係咪打佢呀?」但阿明解釋說:「意外啫。」阿鳳便無再追問。
同年6月19日晚,阿鳳照常外出上班。清晨3時許,肚餓的子健哭着要喝奶,睡夢中的阿明本不欲理會,遂用手指彈他的眼蓋及下體,命令他「收聲」。但子健繼續哭,阿明無奈起身沖了一瓶奶,大力把奶瓶塞進他的口中:「食呀,食死你呀!」被嚇壞的子健搖頭反抗。糾纏間,他的小嘴更被撕裂。子健愈哭愈勁,阿明遂抱起他,猛力地搖晃其頭部,又把他的頭顱撼向牆壁,傷痕纍纍的子健被搖晃、撼撞了一會兒後,終於止住了哭叫,從那一刻起子健的哭聲永遠消失。
翌晨5時,阿鳳下班回家,阿明為令她無暇走近子健,遂不斷跟她說話。阿鳳見兒子臥床不動,以為他已熟睡,故亦未有理會。阿明與阿鳳傾談近3小時後,知道無法再隱瞞,只好向她坦白:「我做咗返唔到轉頭嘅錯事...我唔覺意殺咗BB。」阿鳳即上前察看,才發現子健臉部受傷,嘴唇發紫,手腳冰冷。雖然阿鳳意識到兒子可能已經死去,但未有即時報警搶救兒子,反而拿了500元給阿明,並着他:「你快啲走!你走咗我先報警。」阿明遂拿着500元即時逃去。
約一小時後,阿鳳才向隔壁的「媽媽生」求救,由她代為報警。警方及救護員到場,證實子健已經死去。3日後,阿明在尖沙咀被捕。法醫報告證實,男嬰全身共有30處新舊傷痕,大部分是瘀傷,遍布男嬰頭、頸、腹、臉、眼蓋和下體,右臂更出現骨折。心理報指阿明有「反社會及暴力」性格,且無藥可救及有重複犯罪傾向,法官直言:「你(阿明)無任何藉口把個人的憤怒、挫敗感及不滿發洩到嬰兒身上,並最終結束他的生命。」阿明於2005年5月被裁定誤殺罪成,重判入獄10年。
而法官亦亳不留情地指摘男嬰母親阿鳳,在目睹兒子滿身傷痕時仍不帶他就醫,甚至連兒子右臂折斷也察覺不出,實是個失敗的母親,並指她即使對兒子沒有愛,也應對親生骨肉有最基本的關心。阿鳳最後被控疏忽照顧兒童,但她在保釋候審時,阿鳳又認識另一名新男友,並為對方懷有身孕,判刑時因懷有5個月身孕,獲酌量減刑至監禁3年,並要於獄中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