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推翻150年歷史禁令 裁定同性性交無罪
隨着現代社會風氣愈來愈開放,同性戀亦逐漸不再是禁忌議題。印度最高法院周四(6日)便廢除一道有150年歷史的同性戀禁令,5位法官一致裁定,同性性交不屬犯罪。是次判決推翻了法院於2013年把同性性交「刑事化」的結果,法庭外等待判決的平權人士聞訊後不禁歡呼,更有人喜極而泣。
在印度社會中,不少民眾把同性性行為看作是禁忌,也有部分議員反對解禁,但維權人士十分希望最高法院可以廢除禁令。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朗讀判詞時形容,禁令成為了騷擾性小眾(LGBT)人士的「武器」。他說道:「任何兩名成年人,只要可以決定自己的性行為及同意發生性關係,不論是同性戀、異性戀或女同性戀,都不能被當成違憲。」
法院外不少民眾得知判決後,不禁抱頭痛哭。加爾各答的大學生維傑(Rama Vij)表示:「我興奮得說不出話來。這實在是等待了太久,我終於可以說是自由了,並和其他人享有相同的權利。」亦有人希望這是平權的第一步,以後可以逐步通過同性婚姻。
禁令又名「377條款」,在1861年的英國殖民時期已訂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同性性交禁令之一,其中一句條文規定,「禁止跟任何男女或動物,發生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外界普遍詮釋為禁止同性性交;此前同性性行為在印度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曾在2009年把同性性交判為無罪,但有宗教領袖上訴至最高法院,並再次禁制同性性交。數據顯示,印度2016年共有2187宗涉違反377條款的個案,其中7人確認有罪,另有16人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