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前副主席李偉涉受賄被捕 由檢察機關起訴

202101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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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涉嫌受賄被捕。
北京市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偉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指他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他涉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及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他亦被指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調查指,李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開除李偉的黨籍,由國家監委開除其公職,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偉於1963年5月出生,1987年1月入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畢業,為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他曾任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處級調研員,市政府駐海南省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副局級),市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北京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