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管「直播帶貨」亂象 下月25日實施

202104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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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網絡直播「帶貨(宣傳推廣商品)」頻現假貨、虛假宣傳等問題,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等7個部門周五(23日)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並將於下月25日開始實施。
《辦法》將從事直播營銷活動的直播發布者細分為「直播間營運者」和「直播營銷人員」,明確限制必須年滿16歲,未滿者應當經監護人同意。新規又提出8條行為紅線,包括禁止發布虛假或引人誤解的訊息,欺騙、誤導用戶;虛構或篡改交易、瀏覽量等數據流量造假;騷擾、詆毀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等。嚴重違法違規、因違法失德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
新規要求,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健全帳號及直播營銷功能,包括審查註冊注銷、訊息安全管理等機制。平台亦須認證直播營銷人員和營運者的真實身份訊息,加強直播內容巡查,建立分級管理、黑名單制度和投訴舉報機制;同時就相關廣告活動、虛擬形象使用、商業合作等提出具體要求。
《辦法》又表示,平台應注重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並建立有關保護機制,如直播中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平台應在訊息展示前以顯著方式提示。另強調各地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直播營銷市場主體依法開展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