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領展的企業社會責任-蘇偉文
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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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展的角色最近又被廣泛的討論,也引來市場對政府回購領展的遐想,從股票市場對領展股價的反應已可見一斑。當然,回購領展只是停留在討論階段,完全沒有任何實質決定,但以領展現時約一千二百億元的市值,回購領展並不是容易的事,須知道收購一般要付出溢價,真的回購領展的話,一千二百億元必定不夠,可是要花下這麼巨大的公帑去收購領展,其成本效益是否划算卻不無疑問,是以坊間對政府回購領展之說並沒有抱太大的期望。
這個回購領展的討論卻引發一些值得我們深思的課題,也凸顯香港社會的一些矛盾。一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不少人對領展的營商手法大有意見,他們認為領展唯利是圖、不斷加租、趕走小商戶、令傳統小店文化消失,結果市民被迫在千篇一律的商場內消費,也被迫承受着昂貴的物價,這些都是領展的「罪行」,是領展沒有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領展對這個說法也作出了反擊,據領展所說,企業社會責任不等於社會福利,雙方舌劍唇槍。
站在最近的商業管理思潮,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但如何界定企業社會責任卻是言人人殊。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自由經濟思潮中,企業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賺取盈利,因為有了盈利之後,企業才可以養活員工,企業才可以交稅,企業才可以派發股息。當員工有了薪水,政府有了稅收,股東有了股息,他們便可根據不同的喜好進行有利公益之事,這樣才是對社會最有利,因為每個人的社會承擔意識都不一樣,讓每個持份者得到財政資源去作其最理想的分配,才是最好的安排。在這種看法下,企業社會責任就是追逐盈利,而領展的做法在這個定義下自然並無不妥,當然這是一個從前的看法。
現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看法是,一家企業要對持份者負責,考慮的除了是盈利之外,還要對持份者有永續經營的理念,即不以短期利益為依歸,而是希望在互利互惠的情況下,可以為企業提供永續經營。在領展的個案裏,領展無疑是追求最大的盈利,可是說領展沒有企業社會責任,在永續經營的概念下,領展也不見得沒有做到企業社會責任,只是每個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不一樣。
從領展的年報裏,其實是有論及領展在總體公益事業上的付出,在近代永續經營的概念裏,這已是交了功課。可是這樣的成績單並不見得被人接受,因為領展的出現改變了公屋商場的生態,結果是這種改變影響了不少人,當中自然有壞的影響,也自然的將壞的影響記在領展的頭上。
公屋是讓基層安居之用,順理成章的,公屋商場也應要以服務公屋居民為本位,結果是平民化的商場理念才是公屋商場的定位。領展的出現打破了這個觀念,公屋商場改善營運後商戶有所得益,代價是故有的經營生態消失了。對一般商場而言,它們只是在商言商,是沒有甚麼包袱,人們也不會對一般商場說甚麼企業社會責任,但領展既然承繼公屋商場的經營,也背負大眾認為公屋商場定位的期望,當領展將公屋商場提升質素之時,也宣布了其和大眾期望的走遠。這不是說領展做錯,而是兩種不同期望的經營管理,注定了領展要背負沒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原罪。
站在發展的角度看,領展已逐步將這個原罪洗刷,從出售資產、引入其他非公屋商場、到早前更改企業名稱,都見到這個改變;然而,一個概念若是根深柢固,要大眾接受並不容易,領展在企業社會責任上的爭論也會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