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嚴肅正視年輕人自殺問題-蘇偉文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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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時都有在學年輕人自殺的新聞,單單在今年五月至八月,便有三名學生輕生,雖然較今年首四個月的二十三名已是減少了許多,可是學生自殺畢竟一宗也嫌多,作為一位教育工作者,筆者親身面對過學生輕生,箇中感受是很痛的。
站在公共政策的角度來看,年輕人是社會的未來,年輕人輕生等於是對未來社會的自殘,而且年輕人輕生會對其家庭帶來衝擊,也會製造不少的社會問題,如何讓年輕人不要看不開,已是一個極需要嚴肅正視的課題。
不少有關行為研究的學術研究都指出,負面情緒是可以互相影響的,用時下流行的說法,就是負能量充斥散布。當一些年輕人因一時看不開走上自殺之路,自殺消息經傳媒廣泛報道後,會容易讓背景近似的年輕人對號入座,或會產生模仿行為。
這種模仿行為在過去的自殺數據中已略見一斑,特別是在差不多同時間之內,年輕人的自殺宗數和自殺方式,往往都有聚集的現象。有評論就認為,傳媒應該減少大篇幅的報道,可減低模仿效應,從而減少年輕人輕生的機會。
從減低模仿行為來看,減少傳媒報道是一個有效用的途徑,當傳媒不再大篇幅的報道年輕人自殺,年輕人自然也接收少了這種負面消息,對減少年輕人自殺當然有幫助。可是,這只是一個減少傳染的措施,並不是防止年輕人自殺的方法,因為傳媒減少報道年輕人自殺新聞的篇幅,不等於就沒有年輕人自殺,要是年輕人自殺的源頭解決不了,根本無助解決年輕人自殺的問題。
而且,減少報道年輕人自殺新聞的篇幅,在防止模仿行為上有其功能,卻容易墮入妨礙新聞自由之嫌。若果我們以防止模仿一個不當行為,因而減少傳媒的報道篇幅,這會產生很多的考慮,例如甚麼是不當行為,以及何謂合適的報道篇幅。若果處理不好,不當行為會容易變成限制報道新聞的一個藉口,減少報道篇幅也有剝奪知情權的疑慮,所以減少報道年輕人自殺新聞篇幅這個說法,充其量只能靠傳媒的專業操守,並不能以行政指令方式來執行。
另外,也有意見表示要針對如何預防,一些看法是減輕年輕人的壓力,特別是學習和考試的壓力,因為年輕人自殺大多是因學習和考試壓力。這些意見建議教育局要放寬大學的收生資格和學科成績要求,當大學收生要求放寬了,中、小學學生的學習壓力便會減輕,可以解決年輕人的自殺問題。
可是,香港的大學教育並不是普及教育,除非大學收生只是隨機分配學額,否則大學有責任擇優取錄,放寬大學的收生資格和學科成績要求只是名義上的放寬,因為達標不是等於必然錄取。要是大學收生學額不變,考生還不是要在公開試中考取較高的分數,才可以有望升讀大學,中、小學學生的學習和考試壓力並不見得會減輕。
此外,藉調低大學入學要求來紓緩年輕人自殺問題,這或會只是將問題往後移,過分呵護年輕人,猶如將年輕人放在溫室中,未來他們始終要進入社會,一樣要面對社會上種種的壓力,溫室中長大的一群始終要成長面對。
年輕人自殺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不是減少傳媒報道篇幅,或是放寬大學的收生資格便可解決。年輕人自殺的成因複雜,是多方面問題的結果,一個多角度的政策考慮,或許會是對年輕人自殺問題提供多一些的理解,也讓大眾對這問題有更清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