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創新經濟難寸進 自由市場枉自吹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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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名Uber司機因干犯非法駕車載客取酬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罰三千八百至四千五百元不等。這樣的判決總會惹來爭議,的士團體不滿判罰太輕,欠阻嚇力;而支持Uber的市民則批評港府未能與時俱進,一味以法律阻止新的市場競爭者。事實上,從共享單車敗走香港,到Uber在港運作走入死胡同,在在體現港府抱殘守缺,遠遠落伍於時代。
想當初,Uber以「革命性」姿態進入香港,得到港府投資推廣署的重點推介及消費者的歡迎,但爭議隨之而來。不可否認,網約車存在三大主要問題,包括未經註冊,毋須納稅及缺少第三方保險,不僅乘客安全欠保障,更嚴重威脅傳統的士業生計,被視為「白牌車」的翻版。的士業及搵食車團體一再發起遊行示威,抗議Uber構成不正當競爭,港府包庇白牌車非法營運,也不滿警方打擊不力,法庭判罰不足,最終港府在壓力之下低頭,對Uber一百八十度大變臉,令其處境十分尷尬。
當的士團體敦促港府加強打擊白牌車之際,Uber的遭遇惹來不少市民的憤憤不平。原因不難理解,本港的士業良莠不齊,不少司機服務態度惡劣,拒載、揀客、濫收車資、言語粗鄙已是家常便飯,許多市民提起搭的士都是一肚子氣,因此歡迎包括Uber在內的網約車加入競爭。事實上,的士業不思進取,原因正是獨市生意,而且近三十年來都沒有增加新的士牌照,缺乏競爭之下,的士業「唔憂做」,難免態度傲慢。另一方面,的士牌奇貨可居,市價如樓價一樣高得令人咋舌,有人說的士業成為利益集團並非沒有根據。
事實上,面對Uber對傳統的士業帶來的衝擊,世界各地政府採取了不同的態度,有的一禁了之,有的有容乃大。當港府動用警方放蛇打擊Uber之際,香港的老對手新加坡反其道而行之,三年前開始已着手將白牌車經營規範化,規定司機只要自己註冊公司,具備兩年駕駛經驗,修讀十小時的課程,購買保險及向政府繳付道路稅,就可以載客收酬,不僅變相將包括Uber在內的「白牌車」服務合法化,亦降低成為Uber司機的門檻。而與星洲為鄰的馬來西亞,一樣已將網約車合法化。
事在人為,網約車也好、白牌車也罷,只要納入規管,都可以由不合法變合法,端視政府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還是為既得利益集團服務;是擁抱創新科技帶來的共享經濟模式,還是繼續「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作風,以過時的法律保護落伍產業及營運模式。見微知著,香港競爭力為甚麼每況愈下,新加坡為甚麼後來居上,單從兩地網約車的不同際遇已可見一斑。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香港自詡「自由港」,更連續二十多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但從共享單車、電子支付以至網約車在香港寸步難行,足證港府發展創新經濟只是葉公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