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醉駕!梁漢文承認兩項控罪 下月判刑

201803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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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漢文涉酒後駕駛被捕,案件今日提堂。
歌手梁漢文今年1月23日凌晨涉酒後駕駛被捕,被控不小心駕駛及酒後駕駛,案件今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下午約1時40分,戴上黑框眼鏡的梁漢文身穿全黑西裝,乘坐保母車,在三女一男律師人員陪同下到達法院,他表情凝重,不發一言步入法院,但期間企定讓記者影相。
梁漢文承認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不小心駕駛,第二項控罪是呼氣酒精濃度超標近4倍。下午約3時,法院宣布梁漢文可以繼續擔保,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4月6日判刑。
事件發生於1月23號凌晨,梁漢文駕駛一輛黑色平治房車,途經羅便臣道與花園道交界,突失控撞毀花園台對開約4米鐵欄,之後剷上路邊石壆始停下,平治左邊車頭毀爛,安全氣袋彈出,梁未有受傷。警員接報到場,梁漢文酒精呼氣測試逾100微克,超標近4倍,警方以涉嫌酒後駕駛及交通意外涉及政府財物處理,帶梁漢文返警署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