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遭稅局追8.83億人仔 繳清或可免刑責
捲入陰陽合同、逃稅風波的內地女星范冰冰消失多時,有傳她「平安」度過快將「王者歸來」,不過最新消息完全相反,有指國家稅務局已把案件事實查清,范冰冰確實有逃稅情況,追繳稅款及罰款總額更高達8.83億(人民幣.下同,約10.24億港幣)。
據內地官媒報道,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中實收3千萬,當中1千萬已經報稅,其餘2千萬以分拆合同形式逃避個人所得稅款618萬,少交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合計730萬。另查出范冰冰及她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交稅2.48億,當中1.34億為逃稅款項。
根據上述違法行為,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追收逃稅2.55億及罰款6.28億。江蘇省稅務局於9月30日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據內地法律,范冰冰屬首次犯法,只要她在指定期限內繳清,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約期限前未能繳清,則案件將會移送公安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