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離婚借400萬!樊少皇被入稟追債索償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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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少皇遭入稟追債,其妻賈曉晨指老公無辜受牽連。
藝人樊少皇被指在2013年貸款400萬元人民幣後不還。2016年女債主入稟向樊及其擔保人追討,案件仍待審理。昨日(23日)債主就再次向高院入稟,單獨向樊追討欠款。債主直指樊以欺騙手法向她騙取貸款,然後將錢用於置業,已觸犯俗稱「洗黑錢」的處理犯罪得益罪。她現要求法庭頒令樊還款及賠償,及禁止樊將其物業出售。
昨日入稟的原告人周軍英在其訴狀表示,被告樊少皇在2013年5月,透過雙方共同認識的人士蔡銘森,向她商借400萬元人民幣。當時被告和蔡聲稱,款項是樊要急需用於離婚事宜。貸款協議訂明,樊要每月還息16萬元人民幣,6期(即半年)後清還本金。但樊之後無還本金,只斷續地還息,原告遂向樊蔡兩人追討。至2016年8月蔡另簽一張欠單予原告,承認個人欠原告710萬元人民幣(即約835萬港元),並在9月發出涉案支票。不過原告在同年12月兌現支票時,發現蔡已取消戶口,故入稟法庭追債。
原告表示,6個月期滿後被告並無依承諾還清款項,僅支付了部分利息,數額仍不斷滾存。事隔3年之後,蔡於2016年8月向她開出一張710萬元人民幣(約835.3萬港元)的支票,聲稱用來支付樊的欠款,以及原告與蔡之間的其他錢銀轇轕。不過當原告拿支票兌現時,卻發現蔡的支票戶口原來已經取消。原告其後再找被告交涉,被告卻指錢是存入蔡的戶口,否認有收過400萬元人民幣,亦否認有做過6個月內還款承諾。
原告之後發現,被告在2014年購買了將軍澳樓盤「峻瀅」兩個單位。原告現指,被告2013年聲稱為離婚向她借錢,是以欺騙手段向她作失實陳述,以騙她貸款給他。被告之後拿騙款買樓,則是犯了洗黑錢罪。原告現在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清還上述400萬元人民幣,再加賠償及利息。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被告出售上述物業或對物業作任何處置。
而樊少皇現任太太賈曉晨(JJ)回應指:「好早之前已經聲明過,我先生是無辜受牽連,此案已不關我先生事,是佢哋兩位之間的糾紛,而佢哋之間講咗甚麼對話,我們控制唔到亦不會知道。謝謝。」
樊少皇當年跟JJ拍拖時,被爆有位一起20年的「前妻」阿霞,二人育兩名子女。他隨即公開承認育有一對子女,但強調從沒跟孩子母親結婚,又指二人於2007年已分手,而多年來亦將大部分收入給予母子三人作補償。
案件編號:HCA8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