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詩詩名譽案勝訴 獲賠45,000元

2019102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劉詩詩名譽案勝訴。
內地女星劉詩詩就去年9月有網民在微博發表「爆劉詩詩的孩子不是吳奇隆的!」的文章,她早前以原名劉詩施名義入稟控告一名24歲姓周男子,微博用戶「韓流圈sbf」的持有及管理者,發布有嚴重人格貶損性質的內容。
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對原告名譽權侵犯,使原告遭受嚴重精神困擾和傷害。法庭判劉詩詩一方勝訴,周姓被告須在此判決生效之日起的15天內,向劉詩詩賠償公證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律師費合共約45,778港元;而周姓被告亦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的15天內,在公開發行的報上發表賠禮道歉公告,需連續刊登15日,內容亦須經法庭審核,被告需負責相關費用。
---------------
立即參加「賞您睇」: https://tinyurl.com/y2e6pmwk
Click下面粒掣,儲on.cc coins!機票、家電、超市禮券、過萬份獎品等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