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中小企業如何有效地作稅務申報(上)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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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香港分會中小企委員會委員吳錦華
又到了每年的報稅季節!很多公司都會在每年的4月初,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站在眾多的中小企業而言,究竟應該如何著手,才能有效地向稅務局作出申報呢?
首先,中小企業應先了解自身的報稅限期,方能有效地安排相關的工序,如預備賬目及安排審計等。雖然稅務局的報稅表上列明,企業需要於稅表發出後的1個月內作出申報,但現實是,就算企業可以極速於1個月內入帳、交給會計師核數及報稅,稅務局亦未必可以同時處理大量的申報。有見及此,報稅的安排將會以企業的年結日作為分類。
由於香港的財政年度為每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故此很多中小企業均會同步以3月為年結日。而公司之年結日期是以1月1日至3月31日內為結者,行內稱之為M-code。故當稅局於2015年4月1日發出報稅表後,中小企需要(一般經會計師事務所)於1個月內向稅局申請延期,而限期則為同年的11月15日(今年因星期日的關係將改為11月16日),即中小企有7.5個月時間(由4月至11月中)預備帳目及審計。而當中小企於該課稅年稅有稅務虧損的話,更可多延長2.5個月方需要申報。
而一些中小企業會將年結日定為12月31日,而以12月1日至12月31日內為年結日者,我們稱之為D-code,報稅限期為下年度8月15日或以前。即當2015年4月1日發出報稅表後,中小企已經有4個月的時間預備報表,亦需要於1個月內向稅局申請,同樣亦有7.5個月時間(由1月至8月中)預備賬目及審計。
至於並非上述2類年結日的中小企,即以4月1日至11月30日內為年結日者,報稅表仍然是4月1日發出,但卻需要於4月30日(今年因假期關係為5月4日)申報而不容許延期。
或許有中小企覺得如此做法並不公平,但舉例如一家補習社的財政年度為9月1日至翌年的8月31日的話,當年結後即開始處理賬目的話,到4月底申報時,足有8個月的時間,較D-code或M-code還要多!如果將結帳日定為4月30日,更有達13個月的時間作報稅安排!
ACCA香港分會中小企委員會委員吳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