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在理財:安排聯名戶口要留意4大點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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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總要面對死亡,不少老友記會未雨綢繆先與家人開立聯名戶口,以便離世後家人、摰愛能取得個人資產,若果聯名戶口其中一方預先訂立平安紙分配遺產,就當然好辦事;若然沒有,聯名戶口結餘處理則取決於開戶時設定之簽名安排協議,包括需要單人還是雙方簽名方才有效。《東網》為大家詳作分析。
●你個戶口究竟係「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共有」?
以資產擁有權而言,聯名戶口分為「聯權共有」、「分權共有」兩類。「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其中一人身故,權益將自動轉移至尚在生的聯權共有人;「分權共有」即將資產分若干份,為戶主個別擁有。
●戶口存款歸屬尚存者?
若開戶文件列明戶口為「聯權共有」,即其中一方去世後聯名戶口存款將歸屬尚存者擁有,現時大部分銀行的聯名戶口開戶文件,都會預先設定條款,說明「生存者取得權」適用於聯名戶口,其中一個聯名戶死亡,戶口存款便歸屬尚存者,除非開戶人士有異議或另有指示。
●聯名戶其中一方離世,尚存者能否提取款項?
即使已確定存款歸屬尚存者擁有,亦不代表尚存者能提取聯名戶口內的款項,當中取決於開戶時雙方如何訂下提取存款的簽名方式。若訂下任何一方的簽署已可提款,是為「單簽」;若必須要兩位戶口持有人同時簽署才可提款,則為「雙簽」。在「單簽」情況下,其中一方離世後,尚存者單人簽名仍可取得款項;倘若是「雙簽」有效,尚存者單方當然是不能提取款項,應盡快向銀行申報有存戶已離世。
●尚存者能否取消戶口?
在「單簽」有效下,其中一方聯名戶離世,尚存者又沒有通知銀行,戶口理應可如常運作,但銀行對於尚存者能否下指令取消戶口則有不同說法。中國銀行(香港)、 滙豐銀行及渣打銀行(香港)均表示,倘若其中一位聯名戶不幸身故,在相關法例允許情況下,其餘戶口持有人均可發出指示取得戶口所有權,至於能否取消戶口,需視乎客戶開戶時簽署的文件性質是「單簽」還是「雙簽」有效。
不過,恒生銀行則表示,假若聯名戶口其中一方離世,程序上戶口已不可再使用,職員並指在正常情況下,「單簽」戶主可取消戶口,但遇及死亡個案,尚存者則不可單方取消,建議立即通知銀行處理。
為保障自己及免除惹起家庭財務糾紛,老友記最好還是白紙黑字訂下個人財產聲明,避免家人在承受失去至親的傷痛時,仍要忙個不休處理遺產承辦額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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