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3方面完善財管稅務優惠 下步諮詢市場

2024年10月21日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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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年積極拓展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表網誌表示,計劃完善目前向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提供的稅務優惠,並從拓寬基金定義、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及完善執行安排三方面入手,會為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私募基金的附帶權益現時所享的稅務寬免,讓市場「再上一層樓」。
他指出,同時計劃在各項技術細節、定義及流程上引入各項完善工作。為吸納市場意見,他將在本周主持新成立的推動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發展專責小組,與各成員討論相關建議措施,財庫局下一步將就整體建議發布諮詢文件,收集及分析意見後,提出相關法律修訂落實各項工作,為行業發展再添動力。
要在基金免稅制度下獲得利得稅豁免,必須先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他指出,目前已為主權財富基金作特別規定,讓其即使沒有匯集外部投資者的資金亦可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而財庫局建議將「基金」定義拓寬至包括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讓此兩類基金亦可獲利得稅豁免,吸引更多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來港拓展業務及利用香港的專業服務,加強建設在港的「耐心資本」力量。
為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的利得稅豁免,現時只適用於特定資產類別如股票及債券的交易。財庫局建議拓寬合資格資產類別,配合整體的金融發展策略,新增碳排放衍生工具或排放限額、保險相連證券、貸款及私募債權投資和虛擬資產等,讓此類資產的交易亦可獲利得稅豁免。另一方面,考慮到財務機構、保險公司和放債人一般以利息收入作為其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建議施加額外保障措施。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財務機構業務、保險業務或放債業務,如同時持有基金10%或以上的實益權益,如基金為該人的相聯者,則任何百分率的實益權益皆適用,便會視為就該基金從貸款或私募債權投資所得收入中獲取了應評稅利潤。
至於便利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合資格私募基金分發的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即與投資表現掛鈎的積效回報,可獲利得稅及薪俸稅寬免。他指,財庫局建議從執行及相關細節入手完善寬免安排,包括只保留稅務局的監察角色,無須再經香港金融管理局首輪認證、拓寬附帶權益合資格支付人至同一集團的密切相關實體,及取消門檻回報率(hurdle rate)要求等。
許正宇提到,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是金融發展策略重點之一,看準的是資產配置多元化、跨世代財富傳承的重大機遇,及緊接而來對財富管理平台及方案的龐大需求。另引述市場估算,在2023至2030年期間,亞太地區跨世代的財富傳承總金額將達5.8萬億美元,其中60%為金融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超高淨值家庭的財富傳承。此外,有調查顯示,77%的亞太區家族辦公室預計其資產管理規模將在2024年實現增長,84%則預計其家族財富將有所增加。
他認為,有關趨勢除了對成立及拓展家族辦公室有利,亦會增加對投資管理、法律、會計、托管及家族管治等專業服務的需求。由於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的各細分領域環環相扣,目前家族辦公室對另類資產(alternative assets)如創投基金的配置相對偏低,未來的需求增長將帶動整體行業的正向循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