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官司︰蔡耀昌指申領綜援不應分是否新移民

20131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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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判決或引發大批申請,令綜援制度受衝擊。(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日前裁定申領綜援須居港滿7年屬違憲,協助案中新移民打官司的社區組織協會總幹事蔡耀昌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判決法庭是以憲制角度作出考慮,並非極端地只考慮新移民權利,批評政府在04年將綜援申請限制由1年增加至7年的做法矛盾。他指出,綜援是基本生活需要,應要因應個案的經濟情況審批,不應分是否新移民。
同場的自由黨主席周梁淑怡認為,社會福利不能單從政府的財政承擔能力考慮,擔心有關判決會成為內地人申請來港的誘因。港大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解釋,04年決定延長居港年期限制時,政府的財赤嚴重,經濟環境差,申領綜援達到高峰,當中新移民申領的比例較高,故政府才收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