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老人離世 彩園邨單位遺27萬現金

201403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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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園邨一個身故獨居長者的單位,發現大筆現款。(梁志雄攝)
公屋執屋執到「金」,「七人組」拒貪不義財。上水彩園邨1名獨居老人,疑死慳死抵儲起逾27萬元現金,收藏在家。無親無故的他早前身故,房署昨派員往其住所清理時,發現該大筆現款,雖然誘惑當前,7名執行職務人員卻未為所動,未有瓜分巨款,立即將事件告知房署。房署發言人表示,按照指引,有關現金會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待遺產承辦人認領。
消息指,房署3月5日委派外判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到彩園邨收回一個離世獨居長者的單位,當7名人員清理單位期間,赫然發現約27.1萬元現金,相信屬戶主生前儲下,他們曾考慮報警,但終決定交房署處理。1名人員事後打趣稱:「喺公屋執屋發現咁多錢,我哋都係第一次,如果唔上報房署,可以私底下瓜分筆錢,但我哋當然唔會咁做啦。」
房署發言人指出,根據指引,如公屋單位的單身住戶去世,而又無親無故,無法聯絡到任何親人,該署在收回單位時,會紀錄單位內物件,若有現金會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其他貴重財物會存放在夾萬,傢俱電器則存進貨倉。14日內無遺產承辦人領取,會安排將財物、傢俱電器等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如有關單位有欠租,會在有關款項中扣除。日後若有遺產承辦人與屋邨辦事處接觸,經確認和一定程序後,款項會交予對方。至於房委會銀行戶口內的款項,一般是用於與房委會職能相關事項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