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半世紀 原意保障消費者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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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克斌指,劃一金價的出現令行內有參考標準,市民亦可憑此作為一個指標。
「劃一金價」在本港沿用逾半個世紀,實行初期確有便民之效。據入行逾四十載的兩個首飾業商會代表劉克斌憶述,上世紀五十年代時各金行金飾售價、成色不一,且資訊不發達,消費者隨時被「搵笨」。商會遂於當時推出「劃一金價」,令行內有參考標準,市民亦可憑此作指標。但他重申,商會的壯大並非來自劃一金價,而是八十年代末期推出的「優質足金標誌」,令會員商號數目大增,至今佔整個市場逾八成商戶。
劉克斌指,兩個商會創於上世紀二十年代,因當時金飾珠寶商各自為政,幾乎每間金舖的售價均不同,加上資訊不發達,一般市民對金價的認知幾乎等於零。有業內人士有見及此,便先後組織兩個商會,每日為會員商號報一個參考價,令同行有「價」可依。不過,當時會員商號人數不多,會員亦不會完全跟從有關價格。
至五十年代,商會為建立商號信譽,便由商會釐定每日的公定金價,各會員商號須跟從公定金價,並會將公定金價寫在一個牌上,再掛在店內當眼處,故該舉動稱為「掛牌」,而金價又稱「牌價」。不過,有關做法仍不足以吸引同業入會,反而是要靠「優質足金標誌」。
劉克斌續指,六、七十年代,金舖雖會跟隨公定金價,但成色、含金量參差不齊,故兩個商會八十年代末期推出有關標誌。商會每年定期派人到參加計劃的商號抽取金飾樣本,再交政府化驗所化驗,金器經驗證達到某成色標準時,始可獲該標誌:「市民之後買金都會揀有標誌嘅金行,行家見到人有我冇,自然爭住入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