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頭條:飾金劃一價將成絕響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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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劃一金價的情況下,市民可能一直在買貴金。
本港黃金飾品每日價格一直由兩個首飾業商會劃一釐定,但原來此舉屬典型「合謀定價」,很大機會牴觸明年實施的競爭法。商會代表指,有關做法已沿用逾半個世紀,行之有效,擔心日後一旦改變會對市場造成混亂,商會短期內會與競爭事務委員會會面,要求獲豁免於法例監管。但競委會委員鄭建韓指出,劃一釐定金價的做法是抹殺市場競爭,令小商戶無法透過減價吸引顧客,市民或被迫買「貴金」,他表明此舉並不符合競爭法相關豁免條文的要求,亦只有停止劃一定價,市民才有機會買平金。
市民日常在金舖內看見飾金、白金、金條等貨品的買賣價,一直是由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和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釐定。兩個商會現時合共有近六百名會員,佔金飾市場逾八成商戶。兩個商會代表劉克斌指,商會是根據香港金銀業貿易場每日黃金開市價去釐定每日金價,旗下會員商號會跟從有關價格作銷售,此做法已沿用逾半個世紀,而即使非會員商號,亦會依商會定出的金價銷售,「個金價每間都一樣,你賣平啲,人哋會懷疑你啲貨,你賣貴啲,好難會有人幫襯你」。
被問及有關做法屬「合謀定價」,將會牴觸明年實施的競爭法時,劉克斌坦承知道此做法日後是「有問題」,更擔心會員可能因此誤墮法網,故希望與競委會會面,爭取豁免。他解釋指,商會並非經濟實體,且向會員提供金價資訊不牽涉任何利益,而有關做法有其經濟效益,對行業操作有穩定性作用,消費者亦會視為一個指標,擔心日後一旦改變或不能使用,會對市場造成混亂,消費者更是無所適從。競委會委員鄭建韓指,商會透過協議釐定劃一金價,且幾乎整個行業均跟從有關價格作銷售,是典型「合謀定價」例子,違反競爭法內第一行為守則,即多於一間企業通過協議限制競爭行為;有關做法一旦被裁定違例,最高可被處以相等於最近五年內,其中三年最高本地營業額一成的罰款。
對於商會盼獲豁免,鄭建韓指競爭法內確有多項豁免條文,最主要是經濟效益一項,但他認為商會獲得豁免的機會甚微,因兩個商會擁有逾八成市場份額,即消除逾八成的市場競爭,而小金舖亦不能透過減價吸引消費者,抹殺消費者買「平金」的機會。「一班商人定價錢,站喺佢哋嘅利益立場來睇,都唔會將個價錢定喺成個市場最平嘅水平」。他亦不同意商會指改變有關做法會引起市場混亂,因有關改變只是恢復競爭,讓市場回復正常。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兼競委員委員黃鳳嫺指,市民購奢侈品例如金器等必會格價,但商會做法卻令市民格價意欲下降,變相削弱市民消費權益,呼籲商會檢視現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