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挪客戶款兼呃堂費囚半年

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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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法院今日審理律師涉挪款兼呃堂費案。(資料圖片)
67歲執業律師唐汝駿涉挪用客戶支付的法律費用,及欺騙對方需支付堂費,被控1項盜竊和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囚6個月,惟被告不服判刑過重,擬就刑期提出上訴;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
被告今日求情時指,雖然執業已30多年,表面月入高達5萬元,惟實際上仍需與律師行拆佣及分擔費用,每月實收3萬元。另外,被告透露案發前被驗出前列腺有問題,醫生建議須做手術,在家庭及醫療費壓力下犯案。被告同時呈交多名法律界人士聯署的求情信,當中包括資深大狀駱應淦。
惟法官認為被告雖然背景良好,但不可因而輕判。法官指摘被告利用他人不認識法律程序犯案,行為影響法律界形象,決定判被告監禁。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任職陳兆明袁耀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及顧問,他涉在2012年6月處理1宗酒樓東主被控僱用非法勞工案中,未將客戶交付的2.4萬元存入律師行戶口,並向客戶訛稱入境處要求收取3千元堂費;廉署在接獲投訴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