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彩妝:網購冇標籤 爆致敏風險

201408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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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仿效網上影片自製唇膏,但製作過程或未能有效控制份量及火喉。
近年DIY成風,造就無限商機的同時,亦有危機處處。大量聲稱自家製材料最近於網上熱賣,不少愛美一族更會仿效網上示範,購買聲稱「純天然」原材料自製化妝品,使用後卻出現敏感,疑與原材料來源成分不明有關。立法會議員指本港現時仍未有法例要求化妝品及原材料必須加上成分標籤,要求當局盡快考慮修例,進一步保障消費者。
「網上面咁多人share(分享),諗住都好易整,咪買啲材料番嚟試下,整完都覺得似模似樣,以為冇問題,點知搽到咀都腫埋!」阿晴早前於拍賣網站購入漂白蜂蠟、有色雲母粉及橄欖油等原材料,按網上影片教授方法自製唇膏,未料用後竟出現嚴重敏感,「交收嗰陣我見到啲材料就咁搵個透明袋裝住,已經問個賣家幾時過期,佢都答唔實,但就講到啲材料好天然,我以為冇問題咪照住試整,結果就搞成咁!」不過,阿晴亦承認在製作唇膏過程僅憑「估估下」控制溫度及份量。
事實上,現時網上湧現大量售賣自製化妝品網店,有關示範自製方式的影片於網上點擊率亦極高,製作材料現成「自家製唇膏」亦能在網上商店輕易購得,但無論是原材料抑或賣家自製唇膏皆未有貼上標籤,買家無法得知產品或材料成分、產地、有效日期及用法等資料。
「依家香港未有法例要求化妝品要列明成份、來源同有效日期,淨係靠政府不定期抽查樣本做檢測,有起事上嚟消費者都唔知搵邊個追究!」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出,現有《消費品安全條例》中有關化妝品與原材料的「安全規定」定義含糊,亦未有要求供應商必須為產品加上成分、來源及使用期限標籤,遠較歐盟及台灣等地寬鬆,倘消費者用後出現過敏或不適亦難以追究,認為當局有必要盡快檢討現有法例。
麥美娟又說,留意到網上愈來愈多人出售來歷及成份不明的化妝品及原料,品質成疑,呼籲市民小心選購之餘,亦要求海關加強抽查網店貨品,「依家愈嚟愈多人喺網上買嘢或者買原材料整化妝品,海關應該與時並進!」
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過去3年共接獲58宗化妝及護膚品投訴,並曾提出3宗檢控。至於衞生署發言人則說,如化妝品及護膚品含西藥或中成藥成分,必先註冊才可在港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