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僭建歧視條例 市民斥濫權高呼周「食屎」

20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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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跪地,叫周一嶽「勿再傷害香港咁多小朋友」。(羅錦鴻攝)
平機會周一嶽涉「僭建」條例濫權,製造矛盾!平等機會委員會今日(9日)舉行首場《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會,收集保障性小眾、同居及內地人免受歧視等修例範圍意見,有市民恐修法造就更多中港矛盾,怒轟周一嶽「無嘢搵嘢嚟搞」屬濫權,更將遊客無公德和不守法行為與種族歧視混為一談,隨時加劇社會分化。有團體批評平機會伺機為「事實婚姻」立法,令同居伴侶可享有如婚姻一樣的社會福利,卻未獲公眾廣泛認可,做法與「僭建」法例無異,「呢啲叫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平機會上月推出《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探討性別、懷孕及婚姻狀況、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等4方面的歧視條例的改進。周一嶽指出,現時收到約千多封意見書,本月會續舉行3場諮詢會,第二階段諮詢期將於10月7日完結。今日逾百關注團體及代表出席諮詢會,各個團體關注應否把國籍與公民身份、香港居民身份等納入保障範圍,本土新聞代表曾焯文質疑,不少內地旅客常「打尖」,又隨地大小二便,港人上前批評錯誤,語氣難免激動,難以定義出發點為歧視,若平機會就議題立法,港人或同樣為受害者,「喺條街度有人以『英國狗』及『蝗蟲』互罵,應該告邊個?」
席間叫囂之聲不絕,有人促周一嶽回應,更高呼「周一嶽食屎啦!」周一嶽上台稱,贊成市民批評遊客不當行為,但強調該指摘必須與背景無關,又承認立法「無打算解決中港矛盾」,僅希望避免有人因國籍或身份受歧視。
驅蝗行動發起人梁金成反指,修訂《種族歧視條例》等於區分港人和內地人為不同種族,會令中港區隔更為嚴重,加上中傷字眼亦難以定義,質疑現時並非立法時機,「我之前發動『驅蝗』,源於反對北區水貨客問題,係咪已經犯咗法?」平機會法律總監潘力恆稱,中傷的門檻涉及煽動及仇恨,門檻很高,一般街上的指罵未必構成法律責任,強調平等機會與本土價值不應在原則上有任何衝突。
有市民憂平機會伺機「僭健」法例,捍衞家庭價值大聯盟發言人黃偉明指出,當局建議把「事實婚姻」納入歧視條例,不限同性或異性,若同居者卻如夫婦般共同生活,即可享有等同註冊夫妻的法定保障地位,無疑令同性婚姻在港「落地生根」。他指法例實施後同居者可享有僱員福利、領養權,於社會上牽連甚廣,平機會未於社會取得共識即「借殼上市」,使同性婚姻、同居關係受保障,乃侵害反對派的良心自由,促平機會收回有關「惡法」。